| 索引号: | bdcdjswzx-2021-0001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4-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告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环县合道镇人民政府)
环县合道镇人民政府 因保管不善,将 环国用(1991)字第003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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