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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xb-2024-00031 发布机构: 政协环县委员会提案社会法制委员会
生效日期: 2024-04-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0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4-04-13 【字体: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次会议提案

30

标  题: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提案

提案者:黄胜利   

内  容:未成年人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随着社会发展的日趋复杂,青少年犯罪情况也日益增多,这不仅给家庭带来了伤痛,也给社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年龄趋于低龄化,小到偷窃抢劫,大到震惊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在我县主要表现为盗窃,动机单一。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除了自身辨别是非、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之外,还与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影响有很大的关系。一是多为辍学学生或长期逃课学生,与在社会上游荡、无所事事青年结交在一起,法治观念淡薄,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但却不知道已经触犯法律。大多数案例背后都具备共同的因素,即:有着同样的家庭背景、父母教育缺失、属于隔代管教、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离异家庭,没有正确引导,有的则是家庭过度放纵,溺爱孩子,或对子女的管教力不从心。二是部分学校缺少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环境。在追求升学率的大前提下,学生的心理情绪波动难以发现,无法及时对不良苗头进行抑制。三是社会不良因素和干扰因素增多。在当今开放的信息化时代,网络是一个大型杂货市场,各种资源层出不穷,而网络监管也有漏洞,导致未成年人过多接触到各种暴力游戏、玄幻小说、暴力电影,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此外,各种娱乐场所以及网络消费让本就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攀比心理而去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为此,建议:

一、成立专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机构,完善保障机制,在人、财、物等方面对预防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加强教育、公安、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乡镇、社区等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其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针对青少年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重点宣教活动,支持学校对青少年犯错误时必要的“惩戒”教育,制止家长“校闹”行为,切实有效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强化父母的教育、监管责任。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一方面妇联等部门要多举办家庭教育相关知识讲座,让家长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识及方法。另一方面让家长真正承担起对子女教育的法定义务,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父母的监护人责任。

三、加强学校预防的教育、引导和监管。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把青少年思想及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有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法制副校长要定期送法进校,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开展法律讲座,通过身边人的案例劝导学生遵规守纪,加大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力度,让法律知识更贴近学生的生活,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出租屋、小旅馆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和惩处力度。尤其是对违规收留青少年住宿的旅馆等场所的管理。

五、建立长效社会保障机制。为残缺家庭子女、特困户子女、残疾、孤儿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帮助,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医疗、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采取帮助教育的补救性措施,由民警、学校、家庭、志愿者等组成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采取一帮一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观念,防止其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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