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xb-2022-00027 | 发布机构: | 环县政协提案委 |
| 生效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政协环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7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基层兽医体系建设,保障全县肉羊产业 健康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我县以构建现代肉羊“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引培国省级龙头企业4家,建办合作社368个,培育养殖专业乡8个,专业村26个,2021年全县羊饲养量接近300万只,已经形成了全县上下“众口一词念羊经,一心一意兴羊业,千家万户发羊财”的良好氛围,羊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带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全市第一,但是目前全县存在基层兽医体系不健全、畜牧兽医人员配置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弱、防疫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肉羊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为此,建议:
一、健全基层防疫体系队伍。村级按照羊畜饲养量核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每1.5万个羊单位核定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1名,落实责任包干,实行谁使用谁管理,按照量化考核兑付服务报酬。乡级要对畜牧兽医站现有人员进行优化调整,保证每乡镇至少有1名畜牧技术人员,1名兽医技术人员,解决辖区内畜牧兽医服务员遇到的一般性技术难题。县级在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建畜牧技术专家组,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兽医技术专家组,重点研究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区域性技术难题。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按计划每年对县级、乡级、村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不同层次开展技术培训,县乡级每年至少1次,村级每两年至少轮训1次。确保技术人员知识得到及时更新,技术能力得到提升。
三、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步伐。根据羊产业发展规划,按需求制定人才引进及计划,尤其要及时引进动物医学类、动物科学类高技术人才,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四、强化防疫主体责任。对养殖企业及养殖户要进一步强化疫病防控主体责任,凡是养殖企业疫病防控责任主体不落实,防疫密度和抗体效价不达标应限制羊畜流动,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由发证机关收回《防疫合格证》。对于散养户要加强政策宣传,对拒不落实防疫造成疫情发生或传播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防疫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羊产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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