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xb-2020-00005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 生效日期: | 2020-07-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第5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我县乡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提案
近年来,我县城乡群众的矛盾纠纷逐年增加,因乡村人民调解工作滞后,致使大量可在基层一线调解的案件全部诉诸县人民法院,由本身紧缺的一线办案人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据统计,县人民法院2017年民商事纠纷共立案3775件,调解、撤回1599件,已执行案2264件;2018年共立案4261件,调解、撤回1514件,已执行案2095件;2019年共立案4544件,调解、撤回1470件,已执行案2331件。县内各司法所2017年调解案件1950起;2018年调解案件1890起;2019年调解案件2100起。庆阳仲裁委员会环县工作站2017年8月份成立以来已调处案件30起;2018年调解120起;2019年调解案件200起。
通过调研发现,我县乡村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民间纠纷逐年增加;二县法院仅有的19名一线办案工作人员压力逐年加大;三是乡(镇)司法所调解职能发挥不充分,未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存在人民调解空名字、空牌子和人民调解员虚名现象。
为此,建议:
1、强化乡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县司法局加大业务指导及行业监管力度,将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及社区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奖罚分明。
2、探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各种调解资源整合,将大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于基层一线。
3、将社会上有威望、调解能力强的人员纳入人民调解工作及仲裁调解队伍之中,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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