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xb-2019-00042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 生效日期: | 2019-04-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第30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将芦家湾元城子古庄院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提案
元城子古庄院位于芦家湾乡宋掌村,即乡政府驻地。庄院坐西向东,是一处典型黄土高原窑洞民居,现存青砖崖面和四孔土窑洞,整体保存较好。庄院虽然始建年代不详,据主人介绍,清道光年间庄院已经存在,从建筑风格分析,庄院至少具有二百年以上的历史,是我县境内发现年代最为久远且唯一有砖崖面的古窑洞民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但是该庄院在历次文物普查过程中均被遗漏,暂时未被收入我县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里,对其保护和研究也未曾开展。
为此,建议:
1.对古庄院进行基本调查,建立科学记录档案。
2.开展与古庄院有关的历史文化研究。
3.将古庄院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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