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2020-00128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 生效日期: | 2019-11-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对政协环县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王林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截至目前,我县中天实业已申请在环县国贸新天地商业综合体南侧投资120万元,新建电动汽车充电场一处,占地150平方米, 建设10个充电桩,预计2020年3月投入使用。环县公交集团在环城镇鸳鸯沟口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一处,占地12.43亩,规划建设充电桩96个,现已投入使用22个,建设中46个,在满足我县36辆新能源公交车使用的前提下,已面向社会车辆投放使用。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存在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将做好国家政策动向的紧密跟踪,加强与国家和省、市发改委的衔接和沟通,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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