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县川东砖厂等3家非煤矿山企业列入异常名录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文件要求,2018年1月至2月,环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经抽查,环县川东砖瓦厂、环县木钵镇殷家桥砖瓦厂、环县万通石料有限公司违反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情形详见附件),按照规定现决定将以上3家企业列入异常名录。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决定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一览表
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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