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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wx-2022-000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演武乡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演武乡输转就业人员务工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2-11-15 【字体:

一、补助对象

      输转就业的演武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2022年已经申请人员不能再重复申请)。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经组织或自谋输转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在同一年度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累计收入5000元以上人员。对跨省就业安排交通补助600元,劳务补助1000;省内就业安排交通补助300元,劳务补助1000元。


三、提供资料

      1.《环县输转就业人员务工补助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按指印承诺资料的真实性,村负责人核实签字、加盖村委会印章);

      2.输转就业人员身份证,户主身份证和“一折通”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务工3个月(含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银行盖章)或企业发放工资财务证明(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财务印章)。

 四、受理时限


 所有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将所需申报资料于2022年11月19日前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由各村审核后统一上报乡政府劳务办,11月19日前未报来的视为本人放弃,劳务办不再受理。


附件:环县输转就业人员务工补助申请表.xlsx

          工资收入证明(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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