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桩基证问题 |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22-04-12 |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051 |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环县芦家湾乡杨兴庄行政村的一位村名。自家居住的窑洞在2008年地震时间已经有了裂纹,当年危房改造由于经济比较困难,没有重新修建,随着时间推移,窑洞及院子房屋裂纹越来越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急需重新修建住宅,向村委会干部及当地乡政府申请办理桩基证,当地乡政府主办人员积极向县有关部门申请,得到的回答都是新桩基地占用耕地农草面积,不予批复,作为农村,重新修建窑洞,不是林地就是耕地草地,要求在原来的桩基地上修建,如果在原来院子修建:一、一时半会也修建不起来,由于经济能力有限,窑洞破烂,没有地方居住,二是原来桩基地方土质疏松,不易修建窑洞。第三是旧桩基修建下来代价太大,目前经济能力有限。我殷切的希望得到有关单位及其部门的帮助,解决我的桩基证问题,消除不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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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芦家湾乡 | 回复日期 | 2022-04-15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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