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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分户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1-09-26
信件索引号 202100185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兄弟两人现以成家,申请分户,各自生活,这是自古就有的常事,可现在的政策却不允许,这是为什么呢!有关领导能给出解释吗,家中要是独生子女不让分户这都可以理解,可是兄弟两人都成家了,还在一起生活这难免会出现矛盾。分户生活人之常情。现在农村户口问题很多的,有的家庭好几个户都没有人管,可是像这样正常申请分户的事却推来推去不给办理。现在的政策到底是如何规定的,请明示!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1-10-08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在kaiyun官方网入口网站留言反映分户的问题,我们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沟通,现具体答复如下:

经查:您兄弟两人和父母一起居住共同生活,您已成家,您弟未成家,户主是您父亲,由于您无固定住所,依据“《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我省立户分户问题的批复》(甘公治安【2016】123号)规定,“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同时,依据《庆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分立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庆公治【2018】35号)规定,申请分户登记必须具备“与原户主分开生活且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和具有合法独立住所”的条件。合法独立住所是指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含已办理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新建商品住房)、单位宿舍和租赁公共租赁房及已经实行产权分割的住房。”您的情况不符合分户政策,故不予分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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