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yncj-2025-0003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3-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2025年环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129万元,为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现将《2025年环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及资金分配计划随文下达。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积极引导农民自觉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家庭农场列入补贴范围。实际补贴面积必须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主。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县域内执行统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各乡镇、村组不得自行制定标准。
四、发放管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户主或家庭成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补贴资金发放流程为村组、乡镇测算、公示、申报,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及时向代理银行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拨付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发送免费短信通知。年度补贴资金应当于6月30日前全部兑付到位。
五、监督检查
各乡镇会同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解决群众反映、关心的问题。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开展专项检查,严防“跑冒滴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对各地补贴管理发放工作进行抽查和绩效评价,对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办法,层层压实责任,精准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补贴造册、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环节规范操作。要加强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农业农村局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相关信息,乡镇、村组须在行政信息公示公告栏张贴本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及应当公示公开的补贴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并做好公示公开台账资料留存,定时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
(三)账户信息。账户信息原则为当年户口本户主信息,因家庭成员变动户口暂未更换的,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填报时要注意账户信息的准确率,坚决避免姓名中出现错别字、身份证及“一卡通”号错误或与姓名不符等情况。
(四)填报附件。请结合表格中的批注规范填报,附件表格中需要农户签字盖章的,必须要农户本人确认签字,对长年外出户和其他因素等导致本人无法签字的,经本人知晓并同意后,由经办人代签补贴对象姓名,示例: 张某某(代),私章要加盖在准确位置,规范盖章,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盖章的,可以“摁手印”代替盖章。各乡镇务必于5月底前将相关报账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业务电话: 0934-5924150
监督电话: 0934-445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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