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yncj-2024-0001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4-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加强春季农机安全生产暨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源头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 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遏制农机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农机管发〔2024〕7号)、《甘肃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农机检审验工作的通知》(甘农机管发〔2024〕4号)等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现状,现就做好我县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及拖拉合收割机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春季是农机集中作业的高峰期,也是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期,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乡镇、农机经销企业及农机(农 业)服务主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研判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仔细查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充实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全县春季农机化生产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二、 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充分利用农业执法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 作,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拼装改装拖挂车等违法违规行 为,形成农机安全监管高严态势。同时,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震慑威力,促进农机从业人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各乡镇要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综合协调交警中队、综合执法队、“警保两站两员”等力量,动员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作业现场、农贸集市、学校路段等农机事故易发地点,全面排查农机安全隐患,防范和消除安全风险,维护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 、认真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
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要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2024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采取免费“送检到乡”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要及时安排部署,采取信函、短信、电话和上门催检等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引导,督促农机所有人按时参加检验,并做好现场秩序维持、道路安全保障等工作。
四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障本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 任务圆满完成,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综合执 法队副队长、县农机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环县 2024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
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
二是做到应检尽检。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检验工作,做到“见机、见人、见证”,如实记录检 验结果。要从严把关,对转向、制动、照明及安全防护装置等进 行重点检查。严禁给手续不全、检验不合格、达到报废条件、擅自改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办理检验手续。
附件:环县2024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方案
环县2024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
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1.凡是2023年6月1日以前在环县农机监理站已注册登记的 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均应进行年度检验 (未登记或县外登记的拖拉机、 联合收割不在检验范围内) 。经检验合格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的,整改后进行复检。无法整改的,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
2.已注册登记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建立预报废台帐,引导农机所有人实施补贴报废。
3.符合登记条件但没有挂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现场进行注 册登记(登记时需提供机主身份证、机具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
4.符合检验条件但行驶证遗失的现场进行补证检验(补证时需提供机主身份证复印件、遗失证明)。
5.送检要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清洁,无漏油、漏水、 漏气现象,轮胎完好,发动机应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 发电机、启动装置完好;各仪表信号、喇叭正常。常温下,电启 动时最多3次应能启动发动机,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5秒,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2分钟。同时提供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二、时间安排
( 一)宣传公告阶段(2024年3月16日至3月31日)。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等发布公告,各乡镇在乡、村公示栏进行公告,大力宣传年度检验工作,确保应知尽知,力争应检尽检。
(二)实地检验阶段(2024年3月18日至4月18日) 。在各乡镇设立检验点,抽组专人分2组依次开展检验。每个乡镇安排2天时间,按以下分组顺序依次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与乡镇提前衔接。
第一组:曲子镇、天池乡、合道镇、虎洞镇、车道镇、小南沟乡、演武乡、芦家湾乡、毛井镇、南湫乡。
负 责 人:张向辉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检验人员:王春晖、徐喜东、王晓燕、郑艳宁
联 络 人:徐喜东 电话:17752095726
第二组:环城镇、木钵镇、八珠乡、樊家川镇、洪德镇、山
城乡、耿湾乡、秦团庄乡、甜水镇、罗山川乡。
负责人 : 周志龙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检验人员:郭昌祺、刘彩英、李萍、李静、雷静
联络人:刘彩英电话:18993495751
环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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