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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yncj-2023-000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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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1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培育环节,规范培育管理,确保培育质量。

环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7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任务

今年省上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150万元,培训高素质农民任务6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50人,专业生产型250,技能服务型200人。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紧盯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牛、羊、菜、果、薯、药等全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核心,以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为遵循,以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关键,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训要求

(一)围绕三大重点任务开展培训。一是提高生产技术技能。立足本县主要粮油作物,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二是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本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三是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

(二)开展六类专项培训。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重点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油菜产业发展机械化生产等领域,组织开展以下六类专项培训一是大豆单产提升培训班;二是举办玉米单产提升专项培训班三是举办油菜产业发展培训在曲子、木钵、合道等油菜主产区遴选学员,重点围绕绿色丰产高效栽培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油菜籽产地干燥加工技术等举办油菜生产专项培训班。四是专业农机手培训五是举办产业发展带头人专题培训班六是举办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资金总量在5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要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我局决定选择8行政村,每村举办1个培训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

)保证培育时间。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为15天(含线上学习4天,每天6个小时),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为7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的时间为7天(含线上学习1天,6个小时),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为4天。

)灵活培育方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等培育方式,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培训增加孵化指导。

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组织学员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实操演练,提升技能水平。

3.观摩交流。重点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等开展实地案例教学和现场学习交流,“走出去”拓宽发展思路,学习发展经验,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充分利用“甘农云”手机APP或“老刀学霸”手机APP等开展在线学习,签订线上学习合作协议,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学习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做好后续跟踪服务。为进一步巩固高素质农民培训质效、提升培育成果,更加深入、全面掌握、了解学员情况,更加有效地解决学员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立即制定后续跟踪服务实施方案,成立后续跟踪服务团队,开展对培训学员的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并做好服务记录表及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程监管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各培训机构应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各相关单位应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

)规范经费使用。培训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查、课堂培训、实习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跟踪服务(总资金的10%)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学员食宿、培训设备及耗材、工作人员差旅费(总资金的2%)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总资金的2%),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农业农村局财务室应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快执行进度,要将资金分配、绩效分解和资金支付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财政数据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三、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招标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5个培训机构。

(二)分解培育任务。根据我县实际及省实施方案要求,任务分解如下:经营管理型150人举办3个培训班(其中产业带头人培训班150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150人;种养加能手培训班150人);专技型450人举办9个培训班(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班及大豆单产提升培训班分2班,共培训100人;玉米单产提升专题培训班150人;油菜生产专项培训班140人;果树生产及栽培技术培训班150人;农机手培训班1班,共60人;保护地蔬菜生产技术培训班150人;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班150人;小杂粮种植技术培训班150

(三)制定培育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培育机构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环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复后实施。各培训机构在任务确定后应尽快遴选学员并组织开班,11月底全面完成培育任务。

(四)遴选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农村创新创业青年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各培育机构要按照培育的类型和任务,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甘农云”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育。

(五)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态环保、新能源利用、科学素质、融资贷款、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也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可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也可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编或选购。

(六)遴选优秀师资。各培训机构要搞好培育师资的入库工作,培育师资优先从师资库遴选确定,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理论教师指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指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指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七)开展规范培训。培育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附表1),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八)开展学习考评。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九)做好信息报送。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主管部门信息、培育机构信息以及培育任务数等,审核培育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信息;培育机构要现场组织学员通过“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学员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要继续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要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每个培训机构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要按班次现场填写真实完整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附表3),并将《信息签到表》(扫描件)和培训现场照片(最多10张,图片格式要求为:png、jpg、jpeg、gif、jfif、bmp,图片大小限制为10MB)上传至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专栏”。

)健全培育档案。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表4)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四、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环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二)县级验收。我局将组织项目验收组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市级考核。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组成绩效考核验收组,对各培育机构通过检查培育档案、核实培育情况、寻访培育学员、查看资金账目等方式,依据《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验收指标及评分表》逐个进行考核评分。

(四)省级抽查。省级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话寻访培育学员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培育机构质量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和农广校常务副校长为副组长,科教股和农广校人员为成员的环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是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履行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负责审核培育计划、培育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农广校负责抽调经验丰富的老师协助搞好培训班的监管工作;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各乡镇确定专人配合培训机构抓好培训人员的遴选及组织参加培训工作。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兵支书”、高素质青年农民、高素质女农民以及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等,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强化全程监管。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鼓励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

)强化安全工作。培育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注重总结宣传。各相关单位各培训机构要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的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举办技能比赛、专题论坛等,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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