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pb-2021-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1-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防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
环脱贫领办发〔2021〕1号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防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就,但部分脱贫人口仍存在返贫风险,一些边缘人口仍存在致贫风险。防止致贫返贫问题,是今后五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力度,持续对易致贫返贫人口开展监测,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开展有效帮扶,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出现致贫返贫问题。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截止去年年底,经过动态调整,全县累计摸排认定“两类”人群1778户693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604户2660人,边缘易致贫人口1174户4277人),占全县2013年建档立卡人口的5.42%,低于全省7.3%的平均水平,部分乡镇占比不足5%,与全省全县平均监测规模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来抓,不得以任何原因人为控制监测规模,随意提高监测标准;不得应付对待,将不符合条件的户纳入监测范围,套取扶贫政策。要正视差距,加强“两类”人群的监测和摸排。今后,省市将对故意隐报、瞒报以及错报、漏报防贫监测对象而影响巩固脱贫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监测,确保应纳尽纳。2020年识别认定的23户“两类”户,只涉及8个乡镇16个村,多数乡镇都是一两户,各乡镇各村工作进展极不平衡。根据县上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从普查、脱贫验收、非贫困村核查督导发现的问题看,应该还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两类”人群没有被识别纳入。目前国家已开放“两类”人群的动态调整权限和基础信息维护权限,各乡镇要按照《环县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环脱贫领发〔2020〕26号)要求,组织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等开展摸底排查,调查了解农户家庭生产生活变化情况,结合实际确定监测对象。对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因灾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家庭突发变故户等进行重点排查,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农户及时纳入“两类”人群进行监测,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三、共享比对,加大监测范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大数据管理平台现有指标数据,积极与住建、水务、教育、卫健、医保、民政、人社、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衔接,共享比对数据,各部门也要积极指导乡镇,按照行业部门要求,筛查疑似监测对象,及时开展监测帮扶。近期,市上正在筹建《庆阳市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管理系统》,为配合做好该系统的筹建工作,扩大监测范围,请各乡镇对人均纯收入高于5000元低于7000元、户内有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纯老年人家庭、纯留守老人或留守儿童、户内存在残疾人的贫困家庭一并摸排,建立工作台账,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四、精准施策,落实帮扶措施。对于认定纳入的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致贫或返贫风险,因户施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持续促进稳定就业,落实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对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要落实好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脱贫攻坚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
五、动态管理,注重数据质量。各乡镇要对识别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对新发生的“两类”人群要及时按标准按程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录入或标注,做到随发生、随认定、随录入。要组织干部定期对确定的监测对象进行回访,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确保制定的帮扶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要对落实的帮扶措施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在录入系统时要注意采集准确真实的数据信息,确保不出现空项数据、逻辑关系异常数据和其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数据,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六、按时上报,建立长效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本月起,对全县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乡镇每月21日18时前,以乡镇党委文件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