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yncj-2023-0001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协助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2)负责拟定全县种植业技术推广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4)建办农业科技示范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承担农业技术的培训和咨询,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和学术交流。
(6)负责农作物三情、耕地地力、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
(7)负责植物检疫及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预报。
(8)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农业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
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下设农技站、植保植检站、水产站、农环站、耕保站、综合办公室及财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588.2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
2022年预算增加487.86万元,增长20.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88.2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88.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37万元,增长20.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33万元;
4.农林水支出474.2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2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68.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2.88万元,增长2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8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8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级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无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0.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8万元。下降1.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5.21万元。其中:房屋6325.41平方米,价值299万元;车辆2辆,价值23.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无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2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方面的支出。
2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甘肃省委员会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0、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5、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一般公共服务(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补助支出。
4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1、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助学金(款):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7、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02月23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