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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pb-2025-000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6-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关于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5-06-24 【字体:

现将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总体支出规模及来源结构、实施的具体项目内容、地点、执行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期10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环县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环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共计划投入资金5000万元,实施周期为两年(2024-2025年),2024年下达彩票公益金4000万元,计划2025年下达资金1000万元。实施子项目18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2个,投资3769万元;就业创业项目1个,投资20万元;乡村建设项目5个,投资1211万元。项目共涉及1个镇(木钵镇)4个村(高寨村、关营村、曹旗村、木钵街村)。区域绩效目标包括: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就业创业等项目,推动革命老区红色文化有效传承,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本地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环县2024年共统筹其他财政资金7336万元(天津帮扶资金236万元,中国化学集团公司帮扶资金100万元,国债资金31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900万元),实施项目共4个,所有资金均已到位,主要用于木钵镇农文旅融合产业园提质改造、木钵镇食用菌基地建设、县城至曲子一体化供水管道、东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环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共规划实施项目18个,2024年投资4000万元,到位资金4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资金3943.71万元,剩余56.29万元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1年。除质保金外,支付率为100%。

其他财政资金共计7336万元,其中天津帮扶资金236万元、中国化学集团公司帮扶资金100万元、国债资金3100万元安排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除质保金外,项目支付率为100%。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900万元为跨年度项目,计划2025年底完工,按项目进度已完成支付2975.76万元,支付76.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下拨到县时效性方面。2024年7月2日,甘肃省财政厅下达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000万元(甘财振兴〔2024〕13号);2024年7月8日,环县财政局向木钵镇下达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环县“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通知,并在一体化预算管理平台下达资金(环财农〔2024〕44号)。根据环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帮扶资金的通知》(环财农〔2024〕30号)、《关于下达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环财农〔2024〕31号)、《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环财农〔2024〕2号)、《关于下达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及项目的通知》(环财农〔2023〕40号)等文件,环县木钵镇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木钵镇农文旅融合产业园提质改造项目、2024年度环县东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县县城至曲子镇供水管道工程(木钵段)等4个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及时保障到位。

2.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工作通知等方面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坚持集中连片、坚持统筹资源、协同推进,项目规划建设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合理,没有以盈利为目的的相关支出,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资金均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通知等制度规定要求。

3.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甘肃省贯彻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甘财振兴〔2024〕15号)实施项目、管理资金,没有以盈利为目的的相关支出,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通知等制度规定。

4.资金支付方面。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工程类项目在合同签订施工队正式进场后支付30%;之后按工程进度完成阶段性验收,支付一定比例资金;完成竣工验收并决算后,支付到97%。没有以拨代支、超进度拨款等情况。

5.资金使用公开公示方面。在项目完工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木钵镇政府公示栏、项目实施村公示栏对整个项目竣工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建设进度情况。2024年完工项目:共完工项目20个,分别为:环县东丰灌区灌溉支渠延伸工程、环县木钵镇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环县木钵镇危桥加固维修项目、环县木钵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环县木钵镇农产品交易市场维修改造项目、环县木钵镇饲草料收储加工项目、高寨村集中居民点公共服务提升项目、环县木钵镇关营村集中居民点防汛排洪工程、环县木钵镇关营村产业用水保障工程、环县木钵镇高寨村设施农业改造提升项目、环县木钵镇千只湖羊示范社维修提升工程、环县木钵镇关营村现代农业产业园机井供水项目、木钵镇农文旅融合产业园提质改造-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第二分校旧址保护项目、环县木钵镇关营村排污排洪项目、环县木钵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钢架大棚项目、环县木钵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环县木钵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庭院经济项目、环县木钵镇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木钵镇农文旅融合产业园提质改造项目、2024年度环县东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5年续建项目:续建项目2个,分别为环县木钵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县县城至曲子镇供水管道工程(木钵段),2个项目均已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并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和支付,预计2025年底前全部完工。

2.竣工验收质量。所有项目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向木钵镇政府提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由镇、村组织初验,初验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县财政部门、项目包抓领导、镇项目办、镇纪委、村“两委”、监理公司、设计公司、村民代表等共同完成验收,再由县评审中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再次完成核验并出具报告,完成决算。所有建设项目决算完成后均留有3%的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1年后我县将再次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下剩3%项目资金。

(四)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根据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表中的绩效指标,全部分解到实施的各个项目当中,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审核表,并在得到县财政部门的批复后,按项目建设进度上报《绩效目标监控运行报告》、绩效运行监控表所有分解设置的绩效指标符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上报《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绩效目标自评表,并完成绩效评估。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新建日光温室31座(15座二合一,1座食用菌基地),维修日光温室26座,钢架大棚140座,机井2眼,产业道路13.032公里,维修改造农产品交易市场1处,改造提升农文旅产业园1处,新修灌溉支渠4586米,新建饲料加工厂1处773.63平方米,维修湖羊养殖示范社2个,维修加固危桥2座,新修排污排洪设施2处,改造自来水管线2005米,人居环境整治13公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207人。质量指标:产业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时效指标:年度项目开工率100%、项目完成率100%(2025年度续建项目除外),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成本指标:补助类项目及工程类项目,按各项补助标准及预算执行。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培育和稳固现代农业,集中建设31座、维修26座日光温室、140座钢架大棚、587户庭院经济、节水灌溉1200亩、1个农产品交易市场,带动群众发展小拱棚500座以上,由经营企业(合作社)提供种苗服务、订单回收,着力把项目区打造为瓜菜生产基地和高效养殖基地,年生产瓜菜100万斤以上,特色产业值达到350万元,占比9.6%;同比增长10.2%;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1100元/人。突出农文旅融合,带领群众科技种养普及提升,把培训课堂搬到田间棚圈,组成技术服务团队7个,着力把项目区打造为现代农业发展教育研学基地,实现农业科技带动增加特色产业产值12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带动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预计增加文旅产业收入8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指标:项目投入运营后,将有序促进当地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等第三产业,提供就业岗位346人次以上,人均实现收入5000元以上。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全面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生活污水乱排乱倒问题,提升农文旅融合体验园沿线整体风貌,促进农村公益设施共享共建,着力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线路。着力发展户户有产业、人人有就业,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整洁,农村人留恋、城市人向往的和美乡村。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投入运营后,通过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将不断提高示范区组织化程度和治理能力,实现示范区村集体、脱贫群众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持续增收。

3.满意度指标。项目开展后,先后向项目区群众发放《环县木钵镇乡村振兴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600份,收回600份,满意度达100%,项目受到示范区群众一致好评。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环县木钵镇饲草料收储加工项目在项目。原设计1000平方米,实际建设厂房面积773.63平方米。

原因分析:该项目定位为饲草料收储加工,实际建设中可通过优化仓储布局减少平面需求,钢结构草棚的设计更注重垂直空间利用,而非平面面积扩展,所以在实际施工中对项目工程设计进行了变更,储存能力不变,减少建设成本。

2.环县东丰灌区灌溉支渠延伸工程在项目。原设计新修渠道4590米,实际新修渠道4586米。

原因分析:因项目施工地段比较零散,分为多个小地块实施,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测量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调研论证,确保设计与实际场地条件相匹配。同时对第三方机构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避免过度理想化。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申报书内容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产业发展、就业创业、乡村建设三方面谋划实施项目22个,完全吻合中央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精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对每个项目都精心设计,做到符合镇情、符合村情、符合民情、符合群众意愿。同时,按照县、镇、村三级公示要求,对项目库、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开工令、绩效目标表、项目资金来源等全部进行公示,并在项目竣工后设立了永久性公示牌,获得了群众的高度关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县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日常跟踪监测、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重大负面影响、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检查、评估等反馈的问题全部以实据实完成整改,无数字整改、虚假整改情况。

监督电话:0934-4421405(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环县环城镇翼龙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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