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pb-2021-0003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0-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关于调整2021年个别衔接资金整合资金及东西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根据近期项目实施情况,经行业部门申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部分衔接资金、整合资金及东西协作资金项目调整计划予以公告,联系电话:0934-4421405。
一、衔接资金
1.《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脱贫领办发〔2021〕10号)下达县交运局合道镇千只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砂砾路工程4.248公里,安排资金34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庄基、耕地、林地等因素制约,投资规模发生变化。经县交运局申请,调整14万元用于环县罗山川乡龙柏山村陈台组至南湫花儿山砂砾路工程12.56公里,由县交运局主管实施。
2.《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10号)下达县交运局环县范家湾至冰淋岔(范家湾至马塬段)提质改造示范路工程4.93公里,安排资金160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庄基、耕地、林地等因素制约。经县交运局申请,160万元调整用于合道镇赵台村村部至阴台组砂砾路工程4.549公里60万元,虎洞镇张湾村车掌组砂砾路工程6.095公里20万元,洪德镇耿塬畔村至耿塬畔组平安村组示范路工程3.815公里80万元,由县交运局主管实施。
3.《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9号)下达县交运局10条产业道路和2条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资金944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庄基、耕地、林地等因素制约,投资规模发生变化,经县交运局申请,需调整资金296万元(环县环城镇张淌村梁阳山至转咀塬砂砾路工程3.987公里,安排20万元,调整20万元;环县芦家湾乡王庄村贺铺至张嘴子砂砾路工程12.173公里,安排200万元,调整30万元;环县山城乡千只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砂砾路工程1.892公里,安排资金15万元,调整15万元,环县樊家川镇慕家河至邓寨子砂砾路工程7.456公里,安排81万元,调整27万元;环县毛井镇千只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砂砾路工程1.387公里,安排11万元,调整11万元;八珠乡瓦崾岘组至桑树咀组砂砾路工程10.62公里,安排110万元,调整31万元;环县八珠乡白塬村李咀组砂砾路工程9.225公里,安排45万元,调整21万元、环县毛井镇红土嘴村尚渠至张咀咀砂砾路工程5.1公里,安排70万元,调整10万元、环县曲子镇许家塬村芦草峁至孙家塬砂砾路工程3.374公里,安排55万元,调整4万元、环县樊家川千只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砂砾路工程0.6公里,安排6万元,调整6万元;环县演武乡千只湖羊标准化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砂砾路工程6.682公里,安排66万元,调整46万元;环县罗山川乡陈渠子村石家坝至洪德新集子砂砾路工程16.841,安排265万元,调整75万元)。调整资金用于其他4条产业路和3条村组路建设(产业道路:环县木钵镇坪子塬村柏林沟组狼刺湾至豆家塬砂砾路工程9.257公里,安排20万元;环县合道镇沈岭村张坪组至寨子坪村阳湾砂砾路工程10.078公里,安排50万元,环县曲子西沟村孙塬至刘阳洼至孙河砂砾路工程8.668公里,安排20万元;环县虎洞镇张湾村车掌组砂砾路工程6.095公里,安排20万元。村组道路:环县毛井镇二条俭村至后掌至雅阳洼砂砾路工程15.99公里,安排50万元,环县罗山川乡龙柏山村陈台组至南湫华儿山砂砾路工程12.56公里,安排46万元;环县洪德镇苗河至大户塬油路工程9.462公里,安排90万元),由县交运局主管实施。
4.《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24号)下达县人社局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和劳务奖补资金352万元,结余1.7万元;疫情期间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30万元,结余27.3万元;扶贫车间奖补10万元,结余4万元。以上共结余33万元,调整用于疫情期间劳务输转补贴支出,由县人社局主管实施。
5.《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脱贫领办发〔2021〕10号)下达县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产业项目中罗山川乡西阳洼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155万元(将155万元资金入股罗山川乡西阳洼村华牧惠农养殖专业合作社,集中新建羊畜暖棚48座、草料棚48座,购置铡草揉丝粉碎一体机48台,配套建设集中堆粪场、焚埋坑、公共消毒室等附属工程。养殖小区归村集体所有,搬迁户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养殖设施,每处每年租金1200元,租金收益归纳村集体经济收益,养殖所得收益归农户所有)。资金下达后,由于该项目原规划土地面积有限,且相邻地块土地性质不能调整,加之部分群众养殖意愿发生变化。经县发改局调查论证,并征求乡村意见,申请将该项目内容予以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内容为:新建羊畜暖棚38座、草料棚38座,平整场地7822平方米,修建5米宽砂砾道路302米。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公共消毒室1座,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1座。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搬迁户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养殖设施,每处每年租金1200元,租金收益归村集体,养殖所得收益归农户所有。由县发改局主管实施。
6.《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脱贫领办发〔2021〕10号)下达县乡村振兴局(原县扶贫办)世行项目配套资金267万元。项目下达后因世行贷款汇率变化,导致世行项目配套资金结余16.926007万元,调整用于曲子镇西沟村乡村建设供水工程,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7.《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12号)下达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资金1126.317万元(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103座,每座补助1390元)。项目资金下达后,中省又下达了户厕改造专项资金,由于县级资金已足额安排了户厕改造项目资金,导致项目该项目资金结余526.64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①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276人,每人补助3300元,共补助421.08万元,由县人社局主管实施;②疫情期间劳务输转补贴8.77万元,由县人社局主管实施;③洪德镇洪德街村东沟河漫水桥建设70万元(总投资96万元),由洪德镇主管实施;④环县甜水镇何塬村管道延伸供水工程26.79万元(总投资387.45万元),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8.《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12号)下达县水保局杨滩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13.12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群众纠纷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经县水保局申请,13.12万元资金上缴。上缴资金调整用于环县虎洞镇砂井子村等管道延伸供水工程项目,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9.《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10号)下达县水保局杨滩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15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群众纠纷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经县水保局申请,15万元资金上缴。上缴资金调整用于环县虎洞镇贾驿村贾塬管道延伸工程项目10万元、环县虎洞镇砂井子村等管道延伸供水工程项目5万元,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二、整合资金
1.《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18号)下达县发改局环县富润小康嘉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后续扶持天然泉水生产项目资金150万元(在环城镇张滩滩村,采用轻资产模式,新建年生产能力3000万吨天然泉包装水厂一座,一期项目集生产、配送为一体,计划占地面积50亩,建成园林式水生产线3条,水文化展览馆1处,仓储物流仓库1处。产权归以工代赈办公室所有,按政府投入资金的6%分红,收益用于安置小区后续扶持)。资金下达后,因项目建设用地年内无法批复,拟将该资金调整用于罗山川乡西阳洼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00万元,秦团庄乡新集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养殖小区道路硬化排污建设项目50万元,由县发改局主管实施。
2.《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18号)下达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小额扶贫贷款贴息250万元,项目实施后,结余资金98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其他产业贷款贴息(湖羊养殖贷款贴息及特色产业发展扶贫贷款贴息),由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主管实施。
3.《中共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农领办发〔2021〕25号)下达县水保局杨滩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30万元,在实施过程中因群众纠纷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经县水保局申请,项目资金上缴。上缴30万元调整用于环县虎洞镇贾驿村贾塬管道延伸工程项目,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三、东西部协作资金(环脱贫领办发〔2021〕26号)
1.安排县乡村振兴局(原县扶贫办)防返贫保险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15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曲子镇西沟村乡村建设供水工程,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2.安排毛井镇红土咀村特色村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其中32万元项目(①扶持211户农户种植大燕麦草5489亩,每亩补助22.5元,共12.4万元;扶持95户农户种植甜高粱800亩,每亩补助7.5元,共0.6万元;8公里通村柏油路公路沿线种植万寿菊2万元。②新建垃圾收集仓4处,共2万元;购买垃圾清运车1辆15万元)因今年旱情以及部分项目采购价格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完成。经毛井镇申请,32万元资金调整用于:①红土咀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15万元;②购买3立方铁质垃圾箱11个4.95万元,购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9.95万元,购买电动三轮保洁车6辆2.1万元。由毛井镇主管实施。
3.安排洪德镇张崾现村产业发展105.6万元(培育湖羊自养户32户,每户总投资3.3万元,用于湖羊调引、草棚羊棚建设、机械购置等),因旱情影响,部分农户建设意愿发生变化,该资金调整为:培育张崾现村湖羊自养户30户,每户新建羊畜暖棚及亮圈、草料棚、消毒设施,调引湖羊,购置机械等,并按照建设内容及规模予以补助,由洪德镇主管实施。
4.安排县人社局劳动力输转(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项目10.2万元,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2.82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输转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省外就业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由县人社局主管实施。
5.安排县人社局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资金12.5万元,项目下达后,人社局与乡镇、村多次衔接协调,因培训需求对象较少,加之疫情影响,实施培训十分困难。经人社局申请,12.5万元资金上缴。上缴资金调整用于曲子镇西沟村乡村供水工程建设,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6.安排县残联残疾人帮扶项目资金20万元(为150户贫困残疾人发放洗衣机、移动洗澡机等),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0.11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曲子镇西沟村乡村供水工程建设,由县水务局主管实施。
7.安排县卫健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资金25.2万元,结余0.23万元;救护车购置项目资金370万元,结余3.2万元;流动医院体检车项目资金110万元,结余1万元。以上3项共结余4.43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采购移动病床10张(单价:4430元/张),由县卫健局主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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