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p-2019-00011 | 发布机构: | 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8-12-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环脱贫领办发〔2018〕138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关于调整下达精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018年共安排精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5801万元,其中: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1595万元(环脱贫领办发〔2018〕38号),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1585万元(环脱贫领办发〔2018〕55号),省财政厅直接下达2621万元,目前已贴息4651万元,结余1150万元。为了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经县金融办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13次会议审定,结余资金1150万元调整用于肉羊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实施贫困户肉羊(牛)调引、棚圈改造、保险、防疫、配股、饲草加工机械补助、养肉羊(牛)户奖补、贫困户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等,由县畜牧局主管。
县畜牧局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甘财农二〔2017〕10号)《环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环政办发〔2017〕113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抓好项目实施。项目计划下达后,要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务必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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