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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环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 整改方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00:00:00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庆阳市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43号)文件精神,经梳理,现就《环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再补充下发15类31条问题。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产业扶贫方面

问题1:扶贫产业发展滞后,带贫能力弱,贫困户收入单一;问题2:“331+”产业扶贫工作推进缓慢,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形成;问题3:电商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电商产业带动贫困户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1.培育特色富民产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点选择牛、羊、菜、果、薯、药等我县优势主导产业,与“一户一策”脱贫攻坚计划全面对接,切实做到措施精准到户。2.强力推进“331+”产业扶贫。成立“331+”农业产业化扶贫模式支撑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6月底完成肉羊产业试点合作社建设,引导合作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解决带动能力不足的问题。3.加大电商扶贫力度。积极推动深度贫困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加强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提升工程;积极扩大乡村电子商务站点服务范围,加快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农村电商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宣传、推广、销售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

牵头领导:张希岳、魏凯选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果业局、县工信局、县电商办

责 任 人:邓志凯、赵过存、刘占平、雷文平、黄贵耀、张金勃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就业扶贫方面

问题4:劳动力输转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5:培训基础工作不扎实、培训对象不精准、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6: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不高。

整改措施:1.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对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奖补;二是深化地企合作拓展就业渠道,依托农业产业化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2.提高输转组织化程度。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集中招聘等开展就业服务。3.提高培训质量。结合产业需求、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群众意愿,创新培训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牵头领导:陈浩文、吕邦辉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魏喜龙

配合单位:县农牧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果业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教育扶贫方面

问题7:“全面改薄”项目资金有结余;问题8:控辍保学任务艰巨;问题9:贫困户脱贫后教育扶贫持续跟进资助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1.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靠实乡镇、村组及教育部门、学区和学校责任,摸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底子,建立台账,采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有力措施防止辍学。2.提升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能力。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开展职业教育订单培养,承接做好贫困家庭“两后生”和青壮年劳动力订单式技能培训。3.持续跟进“一对一”资助。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贫困家庭学生特惠资助政策标准,对已脱贫的贫困家庭学生持续跟进开展教育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4.加快推进“全面改薄”项目进展,提高资金支付率。

牵头领导:李正锋、潘雪莹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 任 人:张明君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安全饮水方面

问题10:部分村还存在饮水设施保障能力弱,供水不稳定、贫困人口供水需求任务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力争全面解决贫困户和当年脱贫村的饮水问题,2019年全面解决剩余所有农户的饮水问题,2020年以巩固和查缺补漏为主。二是建立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加强工程管护,保障长效运行。三是强化监测管理,保障水质安全。

牵头领导张希岳、魏凯选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尚红锁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村组道路建设方面

问题11:村组道路“重建轻管”;问题12: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措施: 1.加大农村公路管护力度。督促各乡(镇)制定《一路一整治方案》,加大路政执法和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占、损毁路产现象,确保公路路产路权完整。2.实施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联动排查机制。

牵头领导:李  聪、李  军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慕学龙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社会救助兜底方面

问题13:兜底对象认定不够精准;问题14:社会救助工作执行还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2.严格执行农村低保评定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牵头领导:李  军、吕邦辉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 任 人:王生杰

配合单位:县社救局、县卫计局、县健康保障局、县扶贫办、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七、生态补偿脱贫方面

问题15: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生态扶贫等惠民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16:生态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17:林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惠农资金贫困户兑付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2.全面落实好生态补偿政策;3.扩大生态护林员项目计划,加强对生态护林员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和已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常态化监督管理。

牵头领导:张希岳、魏凯选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责 任 人:刘占平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八、“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方案完善和落实方面

问题18:有些方案制定不精准,与县、乡、村的脱贫规划计划衔接不紧密,计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19:行业部门未建立贫困户需求台账,无资金保障;问题20:享受政策标注、运转不及时、不完整。

整改措施:1.摸清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致贫原因、掌握脱贫需求,使“一户一策”有项目支撑、有资金保障、能落地见效。2.行业部门要按照“一户一策”帮扶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好分年度精准脱贫到户到人任务分解方案。3.定期对“一户一策”方案运转、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牵头领导:张希岳、吕邦辉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白兴时

配合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级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九、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方面

问题21:帮扶资金使用不够精准,产业合作项目落地不多,产业带贫效果不明显;问题22:基础工作台账不健全、数据不清、缺乏佐证资料;问题23:部分挂职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到脱贫攻坚上。

整改措施:1.相关行业部门和各乡镇主动与天津南开区做好有效对接,精准使用帮扶资金,发挥最大带贫效果。为天津各类企业在我县产业合作项目落地创造条件、提供便利。2.加强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台账数据完整、真实、准确。3.调整挂职干部分工,引导援环挂职干部聚焦脱贫攻坚。选派科级干部到天津挂职。

牵头领导:张希岳、陈浩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责 任 人:梁钧洲、白兴时

配合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精神扶贫方面

问题24: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紧密,部分贫困户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愿脱贫,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的动力不足。

整改措施:组织全县社科理论战线各方面人才及广大基层干部力量,组建各种形式的宣讲小分队,到乡村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

牵头领导:李正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 任 人:梁清君

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委党校、县文广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一、扶贫政策推进落实方面

问题25: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资源缺乏统筹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县级领导联乡抓村,统揽负责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按照“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整改”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工作职责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

牵头领导:张希岳、吕邦辉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白兴时

配合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26:部分基层党组织不硬气,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脱贫攻坚能力不足,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27:第一书记工作不实等问题;问题28:人才智力扶贫、人才项目扶贫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干部管理的正向激励和监督问责制度不配套不完善。

整改措施:1.着力强化农村党组织特别是贫困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领导班子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打造一支、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2.严格落实《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加强第一书记考勤签到、请销假、坐班值班、工作汇报、日常考核等管理制度。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壮年实施“订单式”“定向式”精准培训,为贫困地区培养一批致富能手、能工巧匠以及“田秀才”“土专家”。

牵头领导:陈浩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梁钧洲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三、责任体系建设方面

问题29:脱贫攻坚专职部门职责不够清晰、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行业部门系统内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行业系统压力传导,以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形成层层担责、层层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二是对影响年度脱贫总体任务完成、脱贫工作不严不实、发生重大涉贫事件等情形的,对乡镇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追责,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

牵头领导:张希岳、吕邦辉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白兴时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部、县督查考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十四、省直部门综合评价方面

问题30:省农牧厅考核我县等次是“较差”,主要问题是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贫困村占比未达到30%以上、大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准确。省住建厅考核我县等次是“一般”,主要问题是年内开竣工进度较慢,危房排查鉴定有遗漏,危改档案管理不规范,信息录入不及时。

整改措施:责成相关部门,对照省直部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牵头领导:张希岳、魏凯旋、吕邦辉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住建局

责 任 人:邓志凯、吕维勤

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整改完成

十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反馈问题

问题31:一些脱贫户和新识别户未享受精准扶贫贷款、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或者一脱贫就取消政策,没有落实中央关于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的要求。

整改措施:对2014-2017年脱贫户进行全面摸底,对于稳定脱贫的户继续配套产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扶贫特惠政策,对于不稳定脱贫、有返贫危险的户,加大帮扶力度,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领导:县级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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