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qx-2024-00095 | 发布机构: | 南湫乡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4-09-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南政发〔2024〕122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湫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环动防指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秋季集中免疫
全乡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防疫方针,按照“应防尽防、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的原则,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提升免疫质量和效果。免疫时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6日开始,10月31日前结束,每月15-20日补免。免疫密度。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羊痘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程序。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疫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只应免尽免。猪瘟继续实行差别化免疫,存栏50头以下中小散养户开展强制免疫,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督促其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乡上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对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痘、羊梭菌类疾病等其他动物疫病实行因病设防。先打后补。积极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大补助标准、程序宣传力度,引导养殖场积极申报。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先打后补”系统管理、备案信息动态监管,严格相关材料审核、信息录入和系统维护等工作。鼓励通过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全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工作。
二、常态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对实施方案(第五版)》要求,各村要紧盯养殖、调运、屠宰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二对一”包抓监管,严格执行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疫情举报核查和规模场采样监测等制度,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监测、记录和台账管理,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禁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不断强化养殖环节检疫监管,规范官方兽医检疫行为,落实产地检疫“五到位”、屠宰检疫“把五关”等要求,严格执行调运监管、落实车辆备案和清洗消毒等制度,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风险隐患。
三、坚持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
按照《庆阳市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2022-2026年)》《环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工作方案(2023-2026年)》《关于进一步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优化完善特色产业扶持政策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
(一)布鲁氏菌病防控。鼓励养殖场户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创建,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羊只检测净化。羊只布病实行6个100%分类检测净化;①对所有养殖户人员感染的羊群;②新调引饲养和投放的羊只;③阳性户(每月检测一次);④奶畜(每年两次);⑤种羊企业(每半年一次);⑥无疫小区(每半年一次)。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场由乡上监督,于9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验收和效价评比。净化处置措施。对阳性率超过10%的羊只场户,落实整群整场淘汰措施;阳性率超过5%的村,强制实行封笔饲养和整存检测净化。检测出的阳性羊只,要及时彻底进行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阳性羊只流通。
(二)包虫病防控。按照“犬犬投药、月月驱虫”要求,做好驱虫、犬粪、病虫动物脏器无害化处理及检疫监督、宣传培训等工作。犬只登记。对乡域内所有家犬进行驱虫登记管理,并对野犬每月进行集中驱虫登记。犬粪收集送检。每月收集新鲜犬粪10份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室检验。包囊收集。在屠宰牛羊过程中,发现肝肺包虫和包囊,应收集储存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室检验。新生羔羊免疫。对全乡新生3月龄内的非屠宰羔羊进行包虫病免疫,特别是种羊场的种用羔羊必须落实100%免疫。
(三)其他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
四、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
按照《庆阳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环县乡镇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羊痘、羊产气荚膜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村要认真组织规模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督查养殖场(户)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养殖环节,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五、全面加强动物防疫安全及疫苗管理
(一)防疫人员培训。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始前,组织做好对村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和自身安全防护及实验室监测技术培训,确保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有效。防疫人员在防疫过程中药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程序和疫苗规定剂量免疫注射,注意消毒和注射针头更换,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避免因免疫注射造成基层防疫人员感染。
(二)过敏死亡处置。免疫期间因免疫注射疫苗造成畜禽过敏死亡的,村产业指导员要及时报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时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疫苗生产厂家进行协调对接赔付。
(三)动物疫苗管理。按照《环县动物防疫疫苗及物资管理制度》要求,高度重视动物疫苗日常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疫苗订购、入库、贮藏、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县中心分配的疫苗,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疫苗、物资出入库台账,按疫苗储存要求,分类存放疫苗,指导村级产业指导员按规定进行保存、运输,确保疫苗质量。村级产业指导员要认真组织群众、合理安排免疫顺序,严控疫苗损耗率。对不按规定储存、领用疫苗、随意乱放疫苗等现象,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强化监督检查
(一)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乡自为战”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干事、村组干部、产业指导员抓促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做好产业指导员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及时辞退更换,确保工作质量。
(二)建立调度机制。秋季动物机制免疫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乡兽医站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三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免疫和布病检测净化工作制度。同时,要做好强制免疫动物疫苗接收、发放、剩余疫苗退回及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台账建立。
(三)全面督导验收。秋防期间,动物防疫督导包抓人员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整改,确保秋季动物免疫密度和效价“双达标”。秋防结束后,乡上组织开展免疫抽查和效果自评,确保免疫、监测、检疫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督导包抓人员名单
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督导包抓人员名单
第 一 组:刘建清 何光丽 李正兴
包 抓 村:洪涝池村 花儿山村
第 二 组:王钊 李清遹 王彦荣
包 抓 村:杨兴堡村 岳后渠村
第 三 组:苏菊红 李瑞明 耿彪
包 抓 村:双井子村 党家洼村
第四 组:邓捷 徐立卓
包 抓 村:代家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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