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qx-2024-00008 | 发布机构: | 南湫乡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3-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南政发〔2023〕118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南湫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村委会、乡直单位:
现将《南湫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湫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日
南湫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庆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总体思路,以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促进建设经济绿色发展融合、人民幸福指数增高、生态环境优美和谐的新环乡。
二、重点工作
(一)多管齐下,科学推进碳达峰行动
1.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着力发展风电、光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到2025年,全乡持续推动风电、光电发展的新能源格局。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加快辖区现有燃煤小火炉整治力度,提高优质煤炭使用率,深化燃煤污染管控,从源头减少燃煤污染排放。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2.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强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工作机制。严格控制石油开发、医药制造、畜禽养殖、危废处置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禁止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准入。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推动共享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3.大力促进绿色环保产业链发展。落实绿色环保产业链实施方案,促进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加大高效节能、生态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领域装备制造、勘察设计与施工、咨询服务业发展力度。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落实省内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措施,推进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4.推动形成全民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公众全面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依托教育部门、融媒体中心等优势资源,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参与美丽环乡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健全和落实绿色生活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
(二)精准施策、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持续开展秋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盯紧秋、冬、春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重点区域精准化管控。加强涉气工业企业排放监管,强化煤质管控,落实通道传输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做好辖区烟花爆竹限放禁放。完善乡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网格管理和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分级管理,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坚决防止人为因素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科学应对过境沙尘天气和当地沙尘天气,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全面做好预报预警。
2.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重点企业为抓手,全面推进喷涂、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积极推动集中供热等重点行业及大吨位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3.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以城区及周边区域为重点,深入实施道路和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管渣土运输车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强化裸露土地、物料企业、道路扬尘污染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着力实施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积极宣传新噪声法,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适时开展评估,加强工业、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下实手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和扰民问题,使主城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三)紧扣重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打好黄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编制印发我乡《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黄河流域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马莲河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城乡生活、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快完善配套收集管网,防范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能力,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提升煤炭行业废水治理水平,完成辖区排查和污染治理。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批、河流地表水和饮用水源环境本底值确认和剔除工作,加强重点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水位)监测监控,推动实施重点河流生态补水,有效保障河流生态流量。
2.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维护。组织完成已有及新增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校准核实确认工作,规范制作新建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有序构建全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全面完成勘界立标并开展问题整治,提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3.统筹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区再生水循环利用。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力度,加强已建成的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全乡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协调推动重点河流生态补水,在“有河有水”上实现突破。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运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水域岸线资源。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四)部门联动、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继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乡村示范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力争实现示范村全覆盖。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0%左右。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持续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农药减量降害。实施精准施肥,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科学用药、精准施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编制《乡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着力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落实全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与追溯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地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严管控农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3.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落实《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争取“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落实我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推进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4.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积极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试点,逐步划定全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和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探索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五)依法施政、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强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和完善案件移交和协作配合机制,落实重大环境行政处罚审查制度。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禁止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一刀切”。结合全乡执法检查情况,适时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落实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乡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
2.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绿色电价政策。根据省上统一部署,积极有序推进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落实森林、草原、耕地、水流、沙化土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落实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切实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的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或断面,当年环境治理的投入不应低于上年。按照生态环境领域乡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落实财政支出的责任。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3.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完成生活污水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补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物等收集处置设施短板,提升全乡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利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废物监管体系。
4.提升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和监管执法效能。扎实做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中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采取调度、督查、督办、预警、通报和约谈等方式,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交办信访问题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已整改到位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信访问题,经常开展“回头看”,强化明察暗访,防止问题反弹,最大限度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正面清单、违法记录等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控。结合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加大未批先建、“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未验先投、不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以及偷排乱倒、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的推广使用,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稽查和效能评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肃查处监测、环评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开展生态环境监(检)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对社会化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辖区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帮扶指导,全面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
5.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持续推动乡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强化全乡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应用好省、市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等填报与管理工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
6.强化生态环境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乡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及监测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着力完善抓落实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督促调度和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强化乡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村、乡直部门加快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乡人大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责任,乡政协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责任,乡司法所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乡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三)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督查督办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推动落实,确保攻坚战目标任务落实。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重视宣传引导。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宣传引导,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作用,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公众监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鼓励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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