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qx-2024-00004 | 发布机构: | 南湫乡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3-03-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南政发〔2023〕37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南湫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湫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南湫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已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请各村及时掌握本村范围内公路底数,对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湫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南湫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公路养护与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及《环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路养护范围
本方案中所指的养护公路是南湫乡辖区内内所有的村组公路(辖区内所有硬化路、砂砾路)。
二、公路养护主体
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公路隐患排查、上报以及砂砾路的损坏维修、硬化路的微小破损、可以简单维修的破损的维修。乡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通村硬化路的损坏维修。(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石油、煤炭、(风电)光电、砂石等资源开采运营期间,项目实施通行的公路由项目单位进行维修或者乡政府、村委会利用修复还建资金进行维修)。
三、具体养护内容
(一)路肩养护。要求做到路肩清洁、平整密实,无缺损,无堆积物,路肩范围内无蒿草,各村委会负责日常花草种植,严禁侵占路肩范围种植庄稼蔬菜等,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严禁擅自开挖破坏路肩,有相关施工需要,务必报乡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路面养护。水泥路无裂缝、断板,沥青路面无沉陷、翻浆、龟裂和网裂等,保证路面整洁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对破损的路面要及时修复到位。
(三)排水设施。路边水沟排水畅通,边坡稳定,各桥梁、涵洞进出口无淤塞,桥涵构造物、雨水收集口、窨井口损坏应及时修复,对于一些损坏严重的设施,由村委会上报到乡人民政府,经研究后实施修补。
四、日常管理
1.各道路确保无擅自占用、损坏、移动、涂改农村公路标志、标牌和附属设施。
2.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放物料、打场晒粮、设置集贸市场、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
3.公路控制红线内无架设电力通信杆线、埋设管道电缆、新增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等现象。
4.安全设施到位,每条道路必须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示警桩(墩)、曝闪灯、凸面镜、减速带、波形护栏等警示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行车安全。对上述设施缺损的,村委会必须及时修理保障到位。
五、机构建设
各村负责组建一支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养护队伍由公益性岗位、党员等组成。各村“两委”干部、路长负责管理养护队伍管理,每条公路路设置至少1名公益性岗位护路员,负责道路日常巡查以及较小破损简单维修养护,其他隐患由村管理养护队伍进行维修养护。
六、日常考核
乡人民政府对各村公路养护工作开展情况按月进行检查,每季度按照村综合考评成绩,对各村各条公路路隐患消除、破损维修情况,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相应的资金的奖励,完成不好的不予奖励。
七、公路执法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我乡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根据《关于环县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决定》(环政办发〔2020〕61号)精神,下放的交通运输领域的1项行政许可和12项行政处罚作出许可和处罚决定,
八、充分发挥护路员作用和公路沿线农民群众积极性
村委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成立村组道路管理养护组织,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开展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推行个人或家庭分段承包养护、集中养护、企地共养等模式;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设置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护路员的管理及职责参照《甘肃省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办法(试行》,主要负责管护村组道路、村内巷道、产业路等道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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