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qx-2024-0008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1-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南湫社区的公告
公 告
全乡广大群众朋友:从即日起,南湫乡政务服务大厅(医保、养老、社会救助、劳务、国土、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窗口服务)及产业办(畜牧兽医)搬至南湫乡社区一楼,实行集体办公。地点:南湫乡人民政府对面丁字路口向西200米左手方向。请广大群众朋友广而告之!
南湫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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