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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qx-2022-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倡议书

时间:2022-03-14 【字体:

广大父老乡亲:

  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多链传播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西安、兰州、白银市景泰县出现确诊病例,对我镇疫情防控带来极大压力。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倡议:

  1. 3月1日(含)以来,凡去过西安市、兰州市、兰州新区,白银市景泰县的人员,与公布的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并按属地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

  2.对14天以内从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来环返环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进行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来环返环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的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或所在单位报备,出行前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4.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药房)要做好“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使用实名登记和监测预警工作,严禁私自接诊发热患者。各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控制进入人员数量,确保有序、不滞留、不聚集。

  5.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6.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就餐人员扫描查验“场所码”、测温、佩戴口罩后进入就餐场所,并实行“双报备”制度。

  7.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已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应当及时接种第三针疫苗。

  8.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预防胜于救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万众一心、风雨同舟,继续保持高度警觉,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多一分用心,少一分风险。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自己,关爱家人,筑牢防控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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