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qx-2021-0002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10-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收缴2021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各热用户:
2021年冬季供暖即将开始,为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冬供热正常运行,现就本年度供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暖气费标准继续执行上年度收费标准:居民20元/㎡,非居民33元/㎡。
二、热用户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集中缴费。请广大用户在收费期限内前往乡政务大厅收费点缴纳。
三、请各位住户缴费时携带供热卡及身份证相关有效证件。
四、暂定于2021年10月25日开始试水,望广大用户及早检查、检修好自己的用热设施,并在试水时留有人员配合查看。若存在问题,及时维修,避免造成漏水等事故。
五、住户因拒不缴费而造成上下水管等设施损坏的,后果由住户自行负责。
南湫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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