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bz-2022-0003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6-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钵镇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木钵镇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木钵镇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镇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土壤污染、整治风险隐患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治理土壤污染问题,提高我镇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镇土壤环境质量。
二、主要目标
宣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土壤分类管控、风险防范保护、治理修复、监督检查五大行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全镇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和周边用地自行监测工作。落实工作举措,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
1、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办公室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并向广大群众、监管对象大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氛围。
2、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在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预防、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规则。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国土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实施土壤分类管控
3、建立污染地块台账。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要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经调查评估表明存在重度污染的地块,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环评”时,严格执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
4、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三线一单”有关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实行分类管理,未达到建设用地标准的,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5、建立受污染耕地台账。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分别采取严格保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台账。未利用地(含林地、草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三)强化源头治理
6.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长效化运行。加强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大全生物降解农膜替代应用试验示范,健全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加强田间尾菜处理利用,鼓励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7.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逐步完善养殖场区雨污分流设施,粪污收集池要采取防渗漏措施,倡导养殖场区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完善利用台账,加强对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指导和服务,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8.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工艺,分片区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强化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持续改进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避免污水污染土壤。
9.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继续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非正规垃圾堆存点排查整治;严格执行“户清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统筹布局垃圾收集、填埋等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避免垃圾污染土壤。
10.逐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原则,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推动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问题,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土壤污染隐患进一步减小。
11.加强对涉油企业的监督。各村在与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的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厂区的监督。辖区内堆放的采油设施必须“下铺上盖”的防渗漏措施,作业产生的尾水、油泥污泥必须进行专业化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堆弃、掩埋,污染当地的土壤资源。
(四)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明确污染地块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承担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责任。受污染土壤修复后资源化利用的,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对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严格管控治理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严防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针对区域土壤类型、污染物特征、城镇化建设需求等,积极探索治理修复后土壤资源化利用模式。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村、相关镇直单位(企业)要带头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个人要据实上报生态环境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深刻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土壤污染控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宣传平台,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土壤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改善土壤质量。
(三) 严格责任,强力推进。镇直各部门、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将任务细化到点、职责落实到人,依法行政,扎实推进。
(四) 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镇政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造成环保工作在县考评倒数的,对责任村、单位予以“一票否决”。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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