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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4-0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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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镇营商环境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4 【字体: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镇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镇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22〕5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庆阳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促进企业政策落实,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转变干部作风等五个方面,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攻坚突破,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为落户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服务,大力营造“亲商、爱商、安商、护商”浓厚氛围,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镇域内5家企业,为企业入驻投资、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同时,做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投资创业、招商引资等方面服务工作。

1.梳理政策清单。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全面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建立服务对象清单,主动与企业对接落实,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政策原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各类惠企政策、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

3.打造效能机关。在镇机关各窗口部门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从严查处、末位问责等制度,统一制作身份铭牌,亮身份、践行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4.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规范的办事服务指南;深入推进“首问责任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简单事项即时即办,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5.建立帮办机制。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事项和水、电、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帮助企业办理融资、用地、用房、用水电、用工、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全力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6.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于执法司法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多采用培训、提醒、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方法,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镇域内长其未经营企业,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

7.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对信用良好企业在申请专项奖励资金、评优选先、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时优先考虑,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8.开展“干部企业”行动。由镇班子成员担任干部帮扶企业联络员,与企业结对,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党委政府主动作为,镇班子成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9.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营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开展政企沟通活动,分期分批走访全镇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抓好政策宣传、政务服务、干部帮扶企业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及政务服务窗口,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工作部署和亮点成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乱点乱象和不作为、慢作为等主动曝光,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关注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发展理念。

(三)做好各项服务,推动工作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镇重点工作之一,重点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帮办实事、政府诚信、干部作风等方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随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各包抓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木钵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木钵镇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

3.木钵镇优化营商环境“干部联企业”包抓清单

          

         

 

附件1

 

木钵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木钵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方  显  党委书记

        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正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兴龙  党委副书记

王有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  尧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怡佳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宝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  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彦鹏  副镇长

成  员:韩永花  人大副主席

王永州  司法所所长

段述章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红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都兴权  政法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赵德睿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亚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白家掌村党总

                    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宁洲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旺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  霞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党支

                    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张怀信  一级主任科员

             刘  清  二级主任科员

拓秀丽  三级主任科员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贾宜潼  交警中队队长

杜静遥  法庭庭长

张军辉  信用社主任

张伟军  供电所所长

辛喜平  水管所所长

李伟东  党委秘书

李兴成  行政文书

             王伏阳  机要文书

王  婷  纪委干事

刘瑞兴  纪委干事

             王言文  宣传干事

郭双平  项目办干事

             袁娜娜  民政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主  任:刘兴龙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曹怡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彦鹏  副镇长

成  员:张  霞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党

   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李伟东  党委秘书

李兴成  行政文书

            王伏阳  机要文书

王  婷  纪委干事

刘瑞兴  纪委干事

王言文  宣传干事

郭双平  项目办干事      

袁娜娜  民政干事

 

 

 

附件2

 

木钵镇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和营商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镇机关各办公室、镇村政务服务窗口和镇直各单位扎实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为重点,通过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亮牌服务。

镇机关各办公室、镇村政务服务窗口和镇直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开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并向县作风办进行报备留存。

依据单位“三定”职能制定统一的岗位“桌牌”,岗位“桌牌”需标明单位(部门)、姓名、照片、职务、职责、联系电话6项信息。“桌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注重规范、庄重,体现文明形象。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工牌”,“工牌”需标明职务,姓名2项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证上岗。

各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开展检查督查等其他公务活动时,应出示工作证件。严禁执法人员无证执法、不亮证执法、持废证执法、一证多人执法。定期对执法证件发放、更换及清理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首问负责。

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群众来访咨询办事若遇到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则职务最高者、业务主办者或工作时间最长者视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负责到底。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若因客观因素制约暂时无法办理,须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登记备查。

对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告知具体承办部门窗口和办理责任人。

公共服务窗口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

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了解本单位各项业务流程,熟悉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和主要职责,做到有问即答、有事能办,职责范围外的事项精准转办。

(四)限时办结。

包括“规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根据实际确定承诺办理时限。

原则上所有办理事项均应明确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各公共服务窗口在承办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

各公共服务窗口,结合实际实行AB岗、“一窗多办”制度,确保始终有人在岗,随时能够办事。镇机关各办公室、镇村政务服务窗口和镇直各单位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对承办的服务事项及相关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当场补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指导帮助补正。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来随办。

因客观因素无法在公布时限内完成的事项,须向群众说明正当原因,并登记备查。

(五)群众评价。

镇机关各办公室、镇村政务服务窗口和镇直各单位要公开“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评价体现“界面友好、简单易行、群众自愿、数据实时汇总”的要求,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等次,避免“恶意评价”“随意评价”和集中多次非理性评价等问题发生。引导群众通过窗口评价器、自助设备移动端、政务服务网等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努力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六)查处举报 

    镇“两型”办负责,完成“三个一”设置:一个专门的投诉举报信箱,一部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一个专门的投诉举报电子邮箱。镇“两型”办负责统一收集并研处群众投诉举报。对涉及镇村(社区)及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交镇纪委办理;其他问题线索,交镇党委负责处理;对社会反响强烈、具有典型意义的,由镇纪委负责办理。

镇纪委要把整顿违反“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突出问题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建立市场监管所向镇纪委移送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机制,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单位存在的办事效率低下、懒政怠政、“吃拿卡要掮”“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作为作风整顿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从严从快查处。

(七)末位问责。

镇纪委将根据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和群众评价情况,对工作长期后进,以及群众评价较差、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镇村各单位及个人进行提醒约谈,对考核评价位列末位的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备案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制定细则(2022年4)。镇村各部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细化本部门(单位)具体清单,对职责公示的内容、方式方法和群众自主评价实现的途径、结果运用、问责措施等提出具体规范的操作程序。

2.推动落实(2022年4月中旬-8月)。镇村各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梳理服务事项办结时限、编制本单位办事服务指南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完成“工牌”制作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更换、清理,完成办事评价系统建设应用。

3.巩固提升(2022年9月-12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镇村各部门(单位)办事服务指南和工作制度,补齐短板;全面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4.长期坚持。每年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核查反馈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具体负责推动落实工作。  

(二)严肃问责追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对超过规定或承诺时限办结,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对待群众工作态度生冷硬、消极应付、有意刁难拖延,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等行为的,坚决执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干部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三)注重工作实效。镇村各单位要把“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创建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标准和质量。镇纪委办对落实不力、流于形式、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或问责。

 

附件:2.1木钵镇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1

 

木钵镇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兴龙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有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王正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尧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怡佳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宝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  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彦鹏  副镇长

韩永花  人大副主席

王永州  司法所所长

段述章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红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都兴权  政法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赵德睿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亚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白家掌村党

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宁洲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旺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

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张怀信  一级主任科员

             刘  清  二级主任科员

拓秀丽  三级主任科员

李伟东  党委秘书

李兴成  行政文书

             王伏阳  机要文书

             王  婷  纪委干事

 刘瑞兴  纪委干事

 王言文  宣传干事

 郭双平  项目办干事

              袁娜娜  民政办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王有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木钵镇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联络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驻地

包抓领导

乡镇联系人

企业联系人

备注

1

庆阳瑞利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木钵镇高寨村

王斌

(县人武部)

 

刘兴龙

(13993447369)

 

李世鸿

(13519341979)


2

甘肃泽丰信诚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木钵镇高寨村

吴帅之

(县法院)

 

张  尧

(13993450050)

 

张成珠

(18893403999)


3

环县鸿康中药材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木钵镇木钵街村

韩旺军

(县委办公室)

张彦鹏

(13830419541)

黄七文

(13993476246)


4

环县冰泉纯净水厂

木钵镇曹旗村

吴宏

(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所)

 

李  峰

(17361551115)

 

徐芳芳

(15097100525)


5

甘肃正禾生物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

木钵镇高寨村

李永魁

(县残联)

 

曹怡佳

(18293475021)

 

李占国

(153931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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