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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1-000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1-03-01 【字体:

各村委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兽医部门:

按照《环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1年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环动防指办发[2021]1)文件要求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有效动物疫病防控屏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现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工作原则,强化基础免疫,加大监测力度,落实定期消毒制度,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推进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突出源头治理、综合防控,全面提升全镇动物疫病防控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重点工作

()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工作

各村组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摸清“三本账”一是算清集中免疫账,以养殖场户为单位对本村畜禽存栏数、应免数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成册,以村汇总明确集中免疫任务,春季从227日至37日、秋季从91日至99日,摸底登记情况留存备查,汇总情况上报镇畜牧兽医部门做为集中免疫验收依据;二是查清疫病风险账,同步利用三天时间集中开展本村猪、羊、牛、鸡等重大动物疫情集中排查工作,对于近一个月内畜禽发病、死亡情况从严从细排查,同时按照国家“生猪稳产保供”政策要求对所有生猪饲养情况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一畜,登记、排查结果要在228日下午5点前将结果上报镇办公室,县疫控中心汇总后将结果汇报县委、县政府,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流调方案,为全年动物疫病防控打下基础;三是做好重点流水账,对于疑似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等重大疫情集中排查结果以后每三天报送一次,坚持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处置做到“早、快、严、小”。

()统筹做好动物免疫工作

全镇动物防疫工作按照“镇政府保密度、村兽医防疫员保质量、村委会保农户、畜牧兽医部门保督查”的“四保”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公司派驻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模式,除中盛、庆环、牧康3家企业和千只湖羊示范社由企业自主实行程序化免疫外,其他养殖场户防疫工作由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承担。采取春秋集中免疫与月补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10日至430日,秋季为910日至1031日,除集中免疫外,每月镇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开展补免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1、强制免疫。2021年强制免疫病种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包虫病等,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①猪、牛、羊的口蹄疫规模养殖场实现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对1月龄以上猪、羊和三月龄以上的牛春秋各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进行补免;②羊小反刍兽疫对超过3年免疫保护期的羊、1月龄以上的新生羔羊以及新补栏的羊进行免疫;③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5+7)三价灭活疫苗,春、秋各进行一次集中免疫。④猪瘟实行差别化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下的散养户进行春、秋集中强制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进一步强化养殖者主体责任,由养殖场户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在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及时开展补免。⑤对种羊、新生羔羊、补栏羊逐步开展包虫病免疫。

2、因病设防病种免疫。对羊支原体肺炎、羊梭菌病、羊痘、牛出血性败血症、狂犬病等因病设防病种,各村根据本辖区的疫病分布情况开展合理布防。

()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坚持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分村分场包抓、“二对一”监管、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工作,落实防控“日报告,周汇总”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强化生猪检疫监管,严格落实调运审批备案、到场检疫和落地隔离观察等措施;强化联防联控,鼓励群众举报走乡串户违规贩猪的行为,从严打击查处;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餐厨废弃物喂猪;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要求,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疫情。

()全力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一是布鲁氏菌病防控。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工作要求,采取检测净化与免疫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对2%以上阳性群在严控移动严格监管下开展免疫,并采用荧光偏正技术,甄别病毒阳性和免疫阳性,做好处置工作,对2%以下阳性群坚决予以检测净化直至全群阴性,2021年底力争全县羊的布病阳性率能够降至0.5%以下。同时,要根据《庆阳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布病防控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庆市防指办(2020)12)要求,认真做好评估工作,科学分析研判动物布病防控现状。

二是包虫病防控。包虫病防控要强化宣传、做好“犬犬驱虫、月月投药”和犬粪、病害动物脏器无害化处理及检疫监管等工作。一由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品,解读防控知识;二是加强对家犬和流浪犬的管控,对家犬全部造册登记;三是落实好“犬犬驱虫、月月投药”的关键防控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做好家养犬的定期驱虫。并指导犬主在驱虫后5天内,对犬类进行深埋或无害化处理。四是做到犬粪虫卵检测和家畜血清包虫抗体检测全覆盖,同时要开展检疫监管、流调监测、鼠害治理和防控保障等包虫病防治措施;五是开展家畜包虫病包囊现场检查。3、马鼻疽、狂犬等其它人畜共患病防控。各村要摸清本辖区范围内马属动物数量和分布情况,密切关注马匹流动和发病情况,对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马鼻疽、马传贫调查和监测,巩固马鼻疽、马传贫防控成效、继续做好狂犬病防疫工作,加强犬只管理和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推进可管理犬只免疫工作。

三是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镇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春、秋雨季集中免疫前,要以养殖、屠宰,交易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周活动,并督促养殖场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集中消毒灭源时间春季为33日至9日,秋季为91日至7日,镇畜牧兽医部门于310日至910日前将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疫控中心,县上对活动并展情况对照上报抽查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委、镇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当前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降低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积极协调动物防疫人员进村入户问题。要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摸底、免疫、监测、检疫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对于不能按期按要求完成时限性任务的,造成瞒报、漏登或损失的,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员责令辞退,相关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违法贩运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因此出现家畜死亡或造成疫情扩散的,迫究买卖双方的法律责任。

    ()做好资料归档和舆情应对管理

    要切实加强文档管理,对涉及动物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疫情处置报告等方面的文件、资料要实行专人、专档管理,做好文件登记、传阅、归档保存等各环节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禁私自将动物防疫文件、资料和动物疫情信息在微信、0Q等自媒体和互联网上发布、传播,否则若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落实痕迹化管理,做到工作可追溯

    进一步完善痕迹化管理相关制度,全方位普及痕迹化管理工作,努力使每项防控工作都能做到可追溯。畜牧兽医站、规模养殖场都要求严格落实痕迹化管理,尤其是实验室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诊断处置等相关工作,按照技术规范建立并完善各项记录和资料。

   (强化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工作能力

    要将基层防疫人员和养殖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作为提升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组织做好村级产业指导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确保操作规范,按要求及时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春、秋集中免疫和消毒工作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墙体广告、横幅、现场会、电视、网络,微信等),逐步推动培训模式创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培训,每村必须完成墙体标语1处,横幅宣传1条。

    ()定期进行免疫信息报告

    在春、秋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畜牧兽医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要及时向县畜牧兽医局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两季集中免疫完成后统计家畜禽存栏量报告镇动物疫控中心(集中免疫期间,免疫周报告于每周三上午12时前上报镇畜牧兽医部门办公室)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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