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scx-2025-001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育儿补贴申请时限提醒
关于育儿补贴申请时限提醒:申领人按年度申请。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逾期将无法再申领。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若未在规定年度提出,逾期将无法申领。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若未在规定年度提出,逾期将无法申领。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若未在规定年度提出,逾期将无法申领。
(3)符合申领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按照时限要求,尽快提交申请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 申请 时限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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