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jwx-2024-0000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1-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环县发布农村冬春火灾防控倡议书
环县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冬季气候干燥,生活用电、用火、用气量增加,火灾隐患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此倡议:
1.不要在房前屋后及室内堆放秸秆、柴草,如确有必要,也要尽量少存,切不可堆放在炉灶、火炕旁,要与炉灶、烟囱、灯烛等保持一定距离;室外露天堆放秸秆、柴草,要远离炕灶、房屋、电线、树林等,以防土炕取暖、行人乱扔烟头或电线打火等情况引发火灾;柴草堆垛时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保持防火间距。
2.家长应教育儿童不随便玩火,不在房屋内、粮物仓库、牲畜棚、柴草堆、饲料堆等易燃物附近放鞭炮,燃放喷射类烟花时,不要向着人和建筑物;平时把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3.使用火炉取暖要与床铺、窗帘、桌子、煤炭及其他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出门前请熄灭炉火,避免引发火;火炉取暖需注意房屋通风,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4.家中牛棚、羊棚内请勿堆放过多柴草、饲料,牲畜饲舍内切勿私接乱拉电线,防止线路破损、老化、短路起火引燃牲畜及饲草。
5.居民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驶入加油站应熄火。
6.不要乱扔烟头,不在山林、农田和有易燃物的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严禁在田地、野外烧荒,避免引起山火和环境污染。
7.不遗留火源,不在大风天气乱倒火灰,不在户外随地焚烧垃圾,防止火花点燃干草引发山火;祭祖用火应当远离草木或事先清除杂草,用火时人要站在上风方向,避免火焰伤人,用完火后应当将火就地掩埋,避免火灰复燃。
8.家用农机应定时进行检查保养,农机作业时需在排气管上安装防火罩,擦试车辆油垢时不准使用汽油,且冬季不可用明火烤车,夜间作业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火灾一旦发生将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农民朋友们要切实认识到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切莫存有侥幸心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消除身边火灾隐患,过一个安全而美好的冬季!
环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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