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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发布时间:2018-10-30 00:00:00 【字体: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和法治交通建设的部署,围绕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尊法学法用法意识,为我县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深入扎实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指明了方向。要把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6字方针,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提高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始终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坚持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破除“法不责众”等错误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学习宣传,以《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及新出台行业法规为重点,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综合法规体系,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管理水平,加深全社会对交通运输事业的认识和理解,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快速、高效、安全和绿色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树立普法工作围绕重点工作的理念,将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宣传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生态保护、“一带一路”等法律法规,突出交通先行作用。大力加强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行政审批政策调整等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减少产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提前预防、主动化解,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和谐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学习党章,切实形成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把党内法规的学习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大力推进交通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环县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工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县交通法治文化建设,将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在全系统、全行业培育法治理念、倡导法治生活、营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文化氛围,结合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活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地域文化深度融合,探索推出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接地气的普法文化产品,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打造环县交通普法文化品牌,扩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影响力。

  (七)深入推进县交通运输行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优化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高创建活动质量和水平。针对公路超限超载顽疾,大力开展治超专项活动,创新机制,开展非现场执法,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实践,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自律公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教育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和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行业从业人员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要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要把宪法、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集中学法每年至少组织四次。各单位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全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强化自学,每年参加法治方面的学习时间应当不少于40学时。建立机关法治讲座制度,定期举办机关法治专题讲座。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考核范围,把是否遵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的参考依据。探索建立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及有关要求,强化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结合服务型执法持续开展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教育,使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理念,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执法人员文化素质达标工程,大力提高法律和相关管理专业以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业培训,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期间至少轮训二遍的时限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执法机构领导任职法制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机构领导依法行政集中交流和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逐步推行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计算机联网统考。

  (三)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律法规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诚信守法的观念。支持和引导企事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法治文化活动。

  (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立足交通、面向广大管理服务对象,广泛开展与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管理服务对象依法参与交通行政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提高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要从交通管理服务对象的多样化、个性化的现实出发,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举案说法等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交通管理服务对象自觉爱路护路、依法缴纳交通规费和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各单位、股室要在2017年1月15日前,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七五”普法教育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七五”普法规划要及时上报交通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各单位要逐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单位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县交通市局。市、县交通运输局将在下半年开展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从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构建和谐交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定领导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我局已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规划。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慕学龙   局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田长玉   局党组成员     公路局局长

    员:陈志福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韩志明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荣慧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明岗   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杨占溪   县公路局       副局长  

            殷  锐   县交通运输局   副主任科员

            李  彬   县路政执法大队 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并在人员配置、工作条件等方面切实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开展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正面典型,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三)拓展普法阵地。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实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的全媒体、全过程、全覆盖发展,持续优化车站、收费站点、交通执法检查站点等场所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传统优势阵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全县交通运输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向一线执法人员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编印行业普法教育书籍;完善网络法治宣传阵地,大力加强各单位网站上的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移动自媒体平台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重点保障、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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