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d-2022-0017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0-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点多、面广、线长、频发”的特点,特别是个别省(自治区)出现疫情外溢,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牢外防输入关口,坚决守好环县这片“无疫净土”,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人员流动报备。坚持非必要不离环,非必要不返环。确需离环返环的,要自觉执行防控政策,离环不去中高风险地区,返环前3天主动向乡镇、村组(社区)、单位、住宿宾馆报备。来环返环后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临时留观、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管控交通检疫卡口。通过交通查验点时,主动配合落实“一扫三查”“落地采、分类管、闭环运”等措施。不做提前下站、站外乘车、走偏僻道路、跨越高速公路护栏等故意隐瞒行程的行为,不做恶意冲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通关、伪造和篡改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阴性证明等行为。
三、严格管控重点风险人员。从市外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严格分类落实“集中隔离、临时留观、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不随意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发现个人有密接接触时,主动向乡镇、社区报备,居家或原地等待落实管控措施。在接到各级防控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或流调电话时,主动如实提供行程轨迹、密切接触史等重要信息,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
四、严格管控重点行业场所。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医疗单位、居民小区、乡镇村组等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落实“一扫三查”,自觉接受防控工作人员查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其他人群积极配合乡镇、社区组织开展的核酸采样,做到“一周一检”。
五、严格遵守日常防控规定。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后,不随意自行购买药物,要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格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广大居民群众要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对抗、辱骂、威胁、殴打防控工作人员,不做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散布谣言、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控措施、不落实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防控办:0934-4421121 0934-4424992
环城镇:0934-4421140
曲子镇:0934-4451214
甜水镇:0934-4482146
木钵镇:0934-4553261
洪德镇:0934-4681127
虎洞镇:0934-4495003
合道镇:0934-4461116
毛井镇:0934-4596005
车道镇:0934-4524028
山城乡:0934-4479247
耿湾乡:0934-4580107
八珠乡:0934-4573502
天池乡:0934-4638303
演武乡:0934-4619406
南湫乡:0934-4726102
樊家川镇:0934-4653702
秦团庄乡:0934-4660167
芦家湾乡:0934-4696100
小南沟乡:0934-5952949
罗山川乡:0934-4718007
南关社区:0934-4423083
北关社区:0934-4421487
环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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