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d-2022-0003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3-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为民办实事 | 2022年困难家庭“两癌”患病妇女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

为了贯彻落实好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困难家庭“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8日— 4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1.申报对象为环县户籍。
2.2018至2022年“两癌”检查项目确诊患有宫颈癌、乳腺癌的贫困妇女。
3.往年自查确诊患有宫颈癌、乳腺癌的贫困妇女。
三、申报资料
1.2022年庆阳市困难妇女“两癌”救助申请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病例(包括诊断和治疗)复印件。
4.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
5.缴纳2022年度城乡医疗保险票据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四、申报地点
1.农村户籍:所在乡镇妇联
2.城镇户籍:所在社区妇联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当地乡镇、社区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乡镇妇联核实患者情况(上门核查率必须达到100%),并签署意见,报县妇联。
3.县妇联复核患者情况(上门核查率必须达到80%),并签署意见,上报市妇联。
4.市妇联根据卫健部门的“两癌”确诊病例资料,审核审定,分配救助名额,确定救助对象,下拨救助资金。
六、救助标准
根据患者病情及其家庭困难情况确定救助对象,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七、救助原则
1.2018年至今,已获全国“两癌”专项救助基金的不重复救助。
2.救助对象为患有“两癌”原位癌及以上等级患者,癌前病变患者不在救助范围。
3.被救助人员及配偶不能是财政供养人员,不能有工商登记、消费性车辆(5万元以上)等,农村户籍的城镇不能有商品房。
4.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病情较重的、老龄、单亲、残疾等特殊困难患病妇女。
八、咨询电话
环县妇联:4421612
洪德镇妇联:1809349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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