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d-2021-0001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在全镇所有检测点推行扫描微信二维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为避免检测点值守人员与来往车辆司乘人员通过近距离接触,在登记信息时聚集等待、共用纸笔产生的传染风险,提高摸排筛查的效率。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使用二维码网上登记系统。在检测点,来往车辆司乘人员不用下车,只需利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弹出的页面上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出发地、目的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经现场工作人员在系统后台校验后即可完成登记。
为避免随意扫描二维码录入不实信息,请在检测点通过扫描二维码印刷品进行信息登记,望往来人员积极予以配合。

洪德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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