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wx-2022-0001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8-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关于耿湾乡街道禁停限停的公告
为了有效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规范城区车辆管理,坚决清除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发布如下公告:
公告时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7日。
执行时间:自2022年8月8日零时起执行。
禁停车辆:街道主干道禁止停放一切翻斗车、货运车、铲车、挖掘机、渣土车、吊车、挂车、工程车、油田专用车等大型车辆。
禁停范围:耿湾乡街道(崔园子桥头至中心小学门口全路段)。
停放要求:
一是7座以下载人轿车停放在街道两侧划定的停车位上(街道东侧车辆车头朝北停放,街道西侧车辆车头朝南停放),不可逆停或乱停;
二是翻斗车、货运车、铲车、挖掘机、渣土车、吊车、挂车、工程车、油田专用车等大中型车辆统一停放到兽医站旁边(大中型车辆停放处)指定位置;
三是街道个体户及外来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统一有序整齐的停放在公路旁。
处罚措施:对违反上述规定乱停乱放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人民警察、乡政府综合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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