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jcz-2022-0000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5-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樊家川镇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绩效 督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度各项重点任务,根据镇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督查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围绕年初确定的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按照全力以赴保发展、保安全、保廉洁的总体要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建立周通报、月考核、年汇总的督查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直接挂钩,达到以考核促工作、保发展的目的。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行政村。
三、人员组成
成立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政府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级干部和业务专干为成员(见附件1)。
四、考核方式
采取周通报、月考核、年汇总的督查考核方式,将全年工作任务全部量化分解到月、到季度,按照周进展进行通报、月任务进行考核。①每周由各办公室负责,星期五将承办的重点工作进展统计排名后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由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形成全镇重点工作通报,在周一例会上进行通报。②每月底由督查考核组对当前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全年考核总积分。③年末结合每月的考核,对各村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全年考核总积分,汇总形成全镇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结果。
五、考核程序
督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由督查考核组根据各办公室提供的工作进展(含花名册),实地到村到户和项目现场进行核查,并根据每月工作任务要求进行打分。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保发展、保安全、保廉洁三个方面十八项,考核项目可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完善增加。
一、保发展(35分)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6分)
①“一户一策”制定及完善(1分)。3月底前完成“三类户”及兜底保障户“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制定,并定期进行动态完善。未制定或及时更新的一户扣0.2分。
②帮扶项目落实(1分)。对照帮扶计划,按月落实到户帮扶项目并完善帮扶记录。每少落实一项扣0.2分。
③动态监测(1分)。每月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动态纳入情况,实现“三类户”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动态监测。动态监测资料不完善的一项扣0.5分,每发现一户应纳未纳户该项不得分。
④系统更新及数据维护(1分)。每月按时完成国家系统更新及数据维护工作。根据完善情况得分(由乡村振兴工作站提供数据)。
⑤劳务输转(1分)。3月底完成输转任务60%,6月底完成输转任务80%,8月底完成全年输转任务。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0.2分。
⑥驻村帮扶(1分)。驻村工作队每月钉钉打卡签到天数符合要求,年初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计划,全面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众“月摸排”、一般农户“季走访”等帮扶工作机制。每月签到天数不够、或未落实帮扶工作措施的扣0.2分。
(二)粮食安全(2分)
①耕地保护(1分)。4月底前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5月底前完成占用耕地留床苗木腾退任务。一项未完成扣0.5分。
②粮食种植(1分)。按季度完成相应农作物种植任务,慕家河村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000亩。每少完成100亩扣0.2分。
(三)草羊产业(12分)
①牧草种植(2分)。4月底完成牧草种植任务60%以上,6月底完成全年牧草种植任务。每少完成种植50亩扣0.5分。
②“两棚”建设(3分)。3月底开工率达到30%以上,4月底全部竣工并完成报账工作。每少完成一处建设任务扣0.5分。
③养殖户培育及羊只调引(3分)。6月底完成自养户及提标户羊只调引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全部调羊任务。每少完成一户扣1分。
④政策宣传及羊只组织交售(3分)。及时宣传“十条意见”“双保护价收购”等草羊产业政策,成立收羊服务队,组织养殖户有序交售羊只。6月底完成羊只交售任务50%以上,9月底完成羊只交售任务80%以上,12月底完成全部交售任务,同时,完成“双保护价”收购期间符合交售条件羊只的应交尽交任务。每发现一户农户不熟悉草羊产业相关政策的扣0.5分,每少完成10只交售任务的扣0.5分。
⑤动物防疫工作(1分)。督促协助产业指导员做好春秋两季常规性疫病防治,4月底完成春防,10月底完成秋防。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一项指标未完成扣0.5分。
(四)贷款回收(2分)。3月底完成“四类”贷款回收总任务30%以上,5月底前完成精准扶贫贷款回收任务,6月底完成金桥、社有、易地搬迁三项贷款回收任务60%以上,9月底完成金桥、社有二项贷款回收任务清零,12月底完成易地搬迁贷款任务清零。按时每少完成一项收缴任务扣0.5分。
(五)卫生厕所(2分)。3月底落实改造农户花名,4月底开工率达到50%以上,5月底竣工率达到50%以上,6月底前全部竣工。按时每少完成一户扣0.5分。
(六)抗震房改造(2分)。3月底开工率达到30%以上,6月底竣工率达到50%以上,9月底全部竣工并完成档案完善。按时每少完成一户扣0.5分。
(七)产业饮水(2分)3月底开工率达到30%以上,5月底全部竣工并完成报账。按时每少完成一户扣0.5分。
(八)农业保险(2分)。4月20日完成养殖保险收缴任务,4月底完成种植保险收缴任务,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0.2分(根据4月底最后一周进展数据赋分)。
(九)两费收缴(2分)
①养老保险(1分)。6月底完成收缴任务60%以上,9月底完成收缴任务90%以上,10月底完成全年收缴任务。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0.2分。
②合作医疗(1分)。年底完成收缴任务90%以上,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0.2分。
(十)民政救助(3分)。
①动态调整(1分)。每月完成农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的动态调整工作。调整不及时的一项扣0.5分
②走访慰问(1分)。每月至少完成走访特困供养对象1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1次。未完成走访的一项扣0.5分。
③困难救助(1分)。对因病、因灾、因学、大额支出等造成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人群落实临时救助摸排申报工作。救助不及时造成致贫风险的该项不得分。
二、保安全(35分)
(十一)疫情防控(10分)
①疫苗接种(4分)。4月底完成下剩60周岁以上及3—11岁第一针接种任务,每月完成相应推送的第二针、加强针接种任务。按期未完成接种任务的一项扣1分。
②返乡人员摸排管控(3分)。严格按期落实返乡人员摸排上报工作,并对重点人群落实相应规定的防控措施。每发现漏报一人扣1分、漏管1人扣1分(通过上级反馈、实地走访掌握)。
③“三联一保”管控措施落实(1分)。对返乡重点人群落实“三联一保”管控措施。未建立管控台账的一户扣0.5分。
④红白喜事报备(1分)。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及核酸、扫码、登记、测温等防控措施。未建立备案台账的扣0.5分,出现一户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本项不得分。
⑤场所消毒及来访人员登记(1分)。严格落实来访人员登记、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有相关台账资料。未落实一项扣0.5分。
(十二)安全生产(6分)
①专题研究部署(1分)。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未召开会议的不得分。
②隐患排查整治(2分)。定期开展生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相关台账不完善的每缺一项扣0.5分,辖区出现一次生产安全事故的该项不得分。
③防汛工作(2分)。健全汛期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建立汛期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台账,每村组建不少于2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未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的扣0.5分,相关台账不完善的每缺一项扣0.5分。
④森林草原防火(1分)。建立网格化消防管理机制,将重点区域包抓到村干部、护林员。未建立包抓管理机制的扣0.5分,辖区内发生一起火灾的该项不得分。
(十三)道路交通(5分)
①研究部署(1分)。每季度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未召开会议的不得分。
②隐患排查(2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相关台账不完善的每缺一项扣0.5分,辖区出现一次交通安全事故或者醉驾毒驾的该项不得分。
③交通劝导(2分)。每月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22天,上传交通劝导日志不少于110条。每少完成劝导一天扣0.5分,少上传一条劝导日志扣0.2分。因劝导工作不到位,造成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十四)司法综治(8分)
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分)。每周按时上报矛盾纠纷摸排情况,及时组织化解调处,当月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以上,完成调解的纠纷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四联单。漏报一起矛盾纠纷扣0.5分(根据上级反馈、群众上访掌握),矛盾纠纷化解率达不到90%的扣0.5分,辖区内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引发重点事(案)件的该项不得分。
②命案防范化解(2分)。建立精神病患者等21类重点人群管控台账,开展定期走访,做好命案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相关台账记录不完善的一项扣0.5分,摸排、化解、管控措施不到位,造成辖区内出现一起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该项不得分。
③信访工作(2分)。对重点上访人群建立长效包抓稳控措施。出现一人赴省进京上访的该项不得分,出现一人去市上访的扣1分,出现一人上县上访的扣0.5分。
④禁毒工作(1分)。发现毒品原植物种植等涉毒问题的该项不得分。
⑤防电信网络诈骗(1分)。做好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和“金钟罩”App安装工作,4月底前18-60周岁人群“金钟罩”App安装率达到80%以上。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0.2分,辖区内出现一次电信网络诈骗事件的扣0.5分。
(十五)生态环保(6分)
①国土空间绿化(2分)。4月中旬前每村完成荒山绿化200亩以上;4月底前两个“一村万树”工程示范村完成创建任务。未完成绿化任务的村每少50亩扣0.5分,两个“一村万树”工程示范村未完成创建任务的该项不得分。
②生态保护(1分)。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护林员巡护APP管理制度,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每发现一次放牧现象的扣0.2分,并扣罚相应责任护林员工资;损毁幼苗50株以上的该项目不得分,并扣罚相应责任护林员工资。
③全域无垃圾治理(2分)。建立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管理办法,形成常态化整治机制。未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扣0.5分,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台账不完善的一处扣0.5份,发现垃圾乱推、污水乱排现象的一处扣0.5分,被市县无人机航拍发现3处以上(包含3处)垃圾点的该项不得分。
④“河长制”落实(1分)。按照村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4次要求,完成巡河任务并完善巡河记录。少完成一次巡河任务扣0.5分,发现河道有乱排乱倒、乱采乱占、乱搭乱建现象的一处扣0.5分。
三、保廉洁(30分)
(十六)基层组织建设(15分)
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5分)。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对标建立分类晋级提升工作台账,每月对照落实提升措施。每少完成一项扣0.2分。
②“四抓两整治”(6分)。按照比例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党内政治生活,每月10日前完成“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并通过“甘肃党建”APP 上传;完成党员纳新、转正等工作,每月开展党员教育培训1次。每少完成一项扣0.5分。
③党建工作问题整改(2分)。按期完成各级党建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
④村民小组群众会议(2分)。每个村民小组一季度1次,全年完成4次村民小组群众会议。各村任一村民小组每缺一次扣0.5分。
(十七)党风廉政建设(10分)
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3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阅相关记录赋分,未进行安排部署的不得分。
②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3分)。村委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事务、提出监督意见等情况。查阅相关记录赋分。
③“小微权力”运行(2分)。建立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查阅运行及公示情况赋分。
④党员违纪问题(2分)。出现一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该项不得分。
(十八)巡察整改(5分)
6月底前完成十七届县委第六轮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未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的一项扣1分。
七、计分办法
月考核得分由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实地查看打分,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审定。全年考核得分=第二季度(4-6月)每月考核得分10%+第三季度(7-9月)每月考核得分15%+第四季度(10-12月)每月考核得分7%+党委班子评价得分4%。
加减分项:
1.有关工作受到国家部委及省市县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分;召开现场会或者交流先进典型经验的加0.5分。
2.有关工作受到国家部委及省市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连续两个月重点工作总体排名全镇倒数第一的扣0.5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进展严重滞后,影响全镇总体工作的取消评优资格。
八、结果运用
督查考核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抓手,镇党委、政府将把督查考核贯穿在全年工作始终,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树立鲜明的激励导向,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模、绩效管理的主要依据,一季度看启动、二季度看进展、三季度看成效、四季度看结果,纵向比进步、横向比落实。对于工作启动快、落实细、成效大的村,将在年终进行大力表彰,对工作推进疲软、干部作风漂浮、进展排名一直靠后的村,镇纪委要进行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责任,努力在全镇形成一种思干思进、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保障全年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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