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jcz-2021-00026 | 发布机构: |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
| 生效日期: | 2021-02-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樊政发〔2020〕58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樊家川镇“五类车”集中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樊家川镇“五类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卢小亨和市政府副市长杨涛同志对“镇原3·29三轮车交通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迅速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农村“五类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交委发〔2020〕3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自4月2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以下简称“五类车”)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以通行混乱、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整治为导向,以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的担当精神,以“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必胜信念,以“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鲜明态度,紧盯“五类车”。通过集中整治,查处一批超员、违法载人、非法拼装组装改装、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改一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镇道路交通秩序,努力减少因“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努力营造我地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
1.面包车;
2.农用三轮汽车;
3.两轮、三轮摩托车;
4.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三轮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而生产、销售的非标电动车,包括“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四轮电动车;
5.拖拉机。
(二)重点违法
1.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拼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三轮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套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报废车、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3.电动车违法载人、应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已注册登记而未悬挂号牌的、乱停乱放的、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4.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核查,及时消除隐患。各村要充分发动村交管室、安监室、劝导员、户长力量,进组入户开展调查,摸清各自辖区内“五类车”和驾驶人底数,健全完善本村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弄清辖区“五类车”入户挂牌、检验、报废情况,同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实现应管尽管。要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挂牌、检验、报废等手续,及时到县车管所处理交通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强化区别对待,落实严管措施。各村在“五类”车辆整治过程中,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不同问题的车辆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对于部分非标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大力向农户宣传不能购买,劝导农户到正规厂家购买,同时镇交警上路严查压缩非标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空间,坚决杜绝其上路行驶,倒逼其自动淘汰退出。对于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由于号牌、驾驶证均属于农机管理部门核发管理,各村摸排上报镇派出所,由交警中队在查纠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的同时,及时将无牌、无证车辆信息抄告移交县农机管理部门处理。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樊家川街道、郝集街道电动车产品的安全检验和产品一致性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查销售非标及改装电动车的行为,严禁非标及改装车辆进入我镇销售。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点违法。各村要加强本地区交通管理勤务,严格落实劝导工作制度,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的方式,对重点路口、路段、区域进行集中劝导整治。镇交警中队要依托全县农村交通整治“逢十”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查,逢违必纠,执法必严。一是对查处的无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该扣留的依法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二是对“五类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的违法驾驶人该拘留的依法拘留,并对查获暂扣的摩托车、电动车同时进行造册登记,注明处理结果以备核查;三是对准驾车不符的驾驶人一律严格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督查监管,及时做好防范。自即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已开工的项目工地、植树造林点、农业生产工地,对运送务工人员及生产物资的交通工具、行驶道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登记造册,对项目安全负责人、车辆驾驶人要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责任交代和安全提醒,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镇交管站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职工、工人安全教育,及时做好防范,同时要求在施工点位、人员、车辆较为密集区域要设置必要的警示、警告标志,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电动车、拖拉机运送人员。严禁违规操作、违规施工,对组织者、参与者及违法违规人员要严肃责任追究。镇交警中队要重点查处项目工地、植树造林点、农业生产工地车辆,从源头杜绝违法行为和隐患车辆上路。
(五)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警示提示。镇交管站搜集近年来全县发生的农用车、面包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并制成宣传展板,在劝导点、集市、事故多发路段及人流密集区采取张贴挂图、悬挂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利用QQ、微博、微信等各种电子平台和宣传工具,有针对性地对辖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微信、短信提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重点加强农忙出行、复工复产、雨雾大风天气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切实提高宣传提示的实效性。各村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类车”整治工作,精心谋划,细化措施,提早安排,科学部署。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梁立群任组长,镇武装部长、镇交管站站长赵春城和镇派出所所长梁兴俊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各村村主任、镇交警中队队长、九年制学校校长及学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镇交管站站长赵春城任办公室主任,都金仁办理具体业务(附件)。
(二)严格执法,营造严管氛围。镇交警中队要加强路面管控,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从严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氛围,震慑交通参与者,减少路面安全隐患,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面包车、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防护措施不到位不上路、不合法不上路。
(三)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治理期间,镇政府将组成工作组不打招呼、不定期深入村组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工作滞后的村,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发生面包车、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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