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jcz-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3-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义务植树周”活动的公告
各村、广大干部群众:
春暖大地万物苏,又是一年植树时,植树造林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关乎民生福祉的绿色行动。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厚植乡村生态底色,共建和美乡村、宜居安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义务植树周”活动,号召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为家乡添绿、为生态增色。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3月24日开始至4月6日,集中利用两周时间,具体时间由各村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二、活动内容
1.义务植树。各村围绕村部面山、安置点周围、公路沿线等公共区域,完成植树100亩以上。
2.围庄增绿。动员广大群众见缝插绿、添花造景,围绕“四旁”大力栽植风景树、生态树和经济树,美化绿化庭院周边。三类户家庭要全覆盖。
3.行道树修剪。对公路沿线的行道树进行修剪涂白、补植补栽,对树畦进行全面整修、清理杂物。
4.公路沿线栽花。各村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对公路沿线的空地进行整修建畦、栽花美化。
5.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各村组织公益性岗位、发动党员群众,对公路沿线、村部周围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三、参与范围
全镇所有党员干部群众,适龄公民(男18岁至60岁、女18岁至55岁)参与度达到80%以上,每人至少种树10棵以上。三类户家庭围庄栽植风景树、生态树、经济树等30棵以上。
四、活动要求
1.各村党组织作为本次活动的责任主体,积极争取帮扶单位支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谋划好植树区域,选择好栽植树种,组织好技术指导,确保植树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广大干部群众作为参与主体,要把参与义务植树作为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主动向村委会报到,按时参加植树活动,并积极开展围庄植绿行动,改善居住环境。
3.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自然、人人参与植树”的良好社会风尚,采取捐赠树苗、委托栽植等方式,为家乡植绿、为生态充“植”,共建生态宜居家园。
中共樊家川镇委员会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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