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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j-2023-0015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环县2023年度粮食执法督查暨定期巡查 工作计划

时间:2023-07-13 【字体:

环县2023年度粮食执法督查暨定期巡查

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和执法督查职责,规范监督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2023年度市级粮食执法督查暨定期巡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环县2023年度粮食执法督查暨定期巡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和依法治理,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督查,拿出管用、好用的实招,筑牢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合规的底线,守住管好陇上粮仓

二、任务事项

(一)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暨首次定期巡查

检查主体: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

检查依据:《粮食库存检查办法》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2023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通知。

检查对象及范围: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存储的省、县级储备粮(油),以及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检查内容:全面检查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情况,库存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质量安全状况以及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储存保管情况;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春季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方式:信息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自查、级督查等。

检查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

(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检查暨第二次定期巡查

检查主体: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

检查依据:《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检查对象及范围:政策性粮食的采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的企业。

检查内容:检查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执行购销政策,完成轮换计划,依法履行合同情况。

检查方式:定期检查、现场督导检查、远程信息化检查等。

检查时间:2023年全年。

秋季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三次定期巡查

检查主体: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

检查依据:《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

检查对象及范围:地方储备粮、应急救灾物资,各类粮油仓储单位储存的商品粮油,以及承储上述粮油、应急救灾物资的企业。

检查内容:检查粮油、应急救灾物资数量、质量、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开展两个安全检查,在储备粮油上,围绕安全储粮,检查季节转换各项保粮措施落实情况,围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等情况;在应急救灾物资上,检查储存管理情况、仓储设施情况、建章立制情况以及其他存在的问题。

检查方式:企业自查、县级普查。

检查时间:2023年9月至10月。

(四)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暨第四次定期巡查

检查主体: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

检查依据: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下发的2023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通知。

检查对象及范围: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检查内容:检查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粮食购销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专项排查不履行订单种植”“五代服务等合同,拖欠农民售粮款情况,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12325热线监督、信息化监管,必要时通过询问当事人、售粮者、购粮者等方式了解粮食收储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要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线索移送制度。

检查时间: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暨第五次定期巡查

检查主体: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

检查依据:省粮食和储备局下发的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有关通知。

检查对象及范围: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检查内容:检查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政策执行情况,持续跟踪督促各类问题整改。全面检视粮食购销领域管理和监督中在的短板和弱项,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建章立制,指导企业执行政策,提升粮食购销领域管理效能。

检查方式:县级督查。

检查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

(六)储备粮轮换验收工作暨第六次定期巡查

检查主体: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

检查依据:《环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

检查对象及范围: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检查内容:检查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县级政策性粮食轮换计划执行情况,“两个安全”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现场验收。

检查时间: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白兴时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贾永强任副组长,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粮油工作站、县粮食执法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领导小组,全面强化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属地监管原则,开展辖区内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粮食购销执法督查的组织领导,结合执法督查工作重点、阶段性主要任务,以及我县粮食流通工作实际,按照工作计划。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职能部门合力推进,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及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巡查检查、库存检查、随机抽查等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加强形势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方法、科学检查。

(二)压实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甘肃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约谈通报制度》,对在粮食储备管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及时全面掌握粮食工作领域管理和执法督查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在综合分析、整理、归类、核对的基础上,及时撰写监督检查和督查情况报告,有关情况报市发改委备案。

(三)创新监管方式。对政策性粮食库存、交易和业务信息等情况,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控,实现全覆盖的预警防控和非现场监管。加大直达库点的“飞行检查”“穿透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现代数字技术在确保库存真实、防止管理失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粮食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实行库存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的实时预警监控和大数据监管。通过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协作会议、加强信息交流、举办业务培训等,多角度堵塞执法漏洞,扫除执法盲区,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全面提升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四)规范执法督查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履行执法督查职能,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案件调查的工作,严格执法检查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防止权力寻租、滥用职权,避免随意检查、执法扰民。

(五)加大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执法亮剑,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专项整治后,仍然出现亏库短量、以陈顶新、擅自动用或置换、盗卖、损耗超标、虚报损耗套取资金、粮食品质异常下降、霉烂变质、“转圈粮”、“空进空出”、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账实不符、未经批准超轮换架空期、违规处置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粮食等问题的,要顶格处罚,形成震慑。对检查发现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职责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不得以内部问责、处理、移送等方式代替行政处罚。

(六)强化结果运用。把执法督查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水平评估、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工作考核有效衔接起来,把监督检查结果与储备粮计划的安排、调整结合起来,与费用核拨、奖补结合起来,与对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奖惩提拔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好日常监管和执法督查对储备安全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建立完善多层次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评估制度,要建立完整准确的监管结果记录,形成监督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反馈,定期召开挂牌督导工作通报会,层层传导压力,紧盯问题整改,评估整改效果。确保发现问题真实、整改问题有效、追责问责精准、干部职工信服。

                                                                                                                    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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