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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cz-2018-01012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18-05-15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财发〔2018〕66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环县财政局“法律进机关”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15 【字体:

  为了贯彻落实“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进机关活动,根据《环县“法律九进”活动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和提高依法管理、服务水平,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组领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每年1月初制定机关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工作要点,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有部署有落实。

3.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专题学习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次,党组书记讲法治课1-2次,领导干部学法时间大于40小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记录档案、情况公示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要有述法内容。把法律学习纳入日常培训计划,利用单位网站、远程教育系统等网络资源学习,为每人配备法律书籍,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4.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问责机制,主要是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任务。

5.加强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基础工作建设。单位要创建法治宣传橱窗、学习园地、普法微信群等学法平台,经常性开展普法宣传,对各预算单位、所帮扶贫困村、财会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营造深厚学法氛围。档案管理要规范,文档资料、音像数据等齐全、真实。注重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环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环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决定成立我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生贵    局  长

副组长:段登霖    副局长

       丁仁毅    副局长

       敬登让    副局长

成  员:孙海东    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吴世标    采购办主任

赵  伟    采购中心主任

慕彩虹    支付中心副主任

杨苏广    乡财办副主任

任智明    人秘股股长

张宗良    综合股股长

李  莹    行政政法股股长

张育萍    经建股股长

卞军林    社保股股长

贾丽丽    农业股股长

张煦琳    教科文股股长

苏丽丽    会计股股长

   领导办公室设在综合股,承担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向县委宣传部、县法制办、司法局和市财政局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阶段进展情况,落实对本单位及下属各部门“法律进机关”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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